一人之力烂尾,上本书又太监,很对不起大家,是我没笔力,没责任,没职守,没能坚持写下去。 上本书一是卡文,二是成绩差,就有些心灰意冷,自暴自弃,感觉自己就是个垃圾,写的东西也垃圾,看不下去眼,实在太差了,文笔剧情全都一塌糊涂。 完全是折磨读者老爷们。 然后就万念俱灰。 我可能根本就不会写书,不适合写手码字这个行业人到三十,荒废了半年时间,我还是不想放弃,我还是喜欢写文,写到激动之处,热血澎湃,头皮发麻的感觉,所以就硬着头皮开了新书,本想换个小号,这个笔名几乎是已经废了,但辗转反侧,入行以来没用过别的笔名,第一本书两百首订也写下去了。 干脆用这个笔名继续写下去。 以前的太监,烂尾,我认错道歉也没法挽回既定事实,只...
林初交往了四年的男朋友,突然成为了林家千金她名义姐姐的未婚夫。林初,既然已经分手了,今后我希望你能避嫌,咱们好聚好散,别在今天捣乱,让大家都不痛快。订婚宴上,程子铭把她拉到角落警告。真好,你们不痛快了,我就痛快。程先生,我祝你们百年好合,断子绝孙。林初甩手转入洗手间。洗手间内尖声四起,纷纷逃窜。燕北城将男厕的门在她背后关上,你不能看了他们的,不看我的,这叫雨露均沾。林初有人耍流氓,还有没有人管管了?于是这一天,林初24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了燕北城的林初说她第一次遇见燕北城是在她24岁的时候。燕北城说他第一次遇见林初是在他15岁的时候。林初我被背叛过,所以绝不会让你受那种苦,跟了你,我一定三贞九烈,绝不出墙。燕北城燕北城我被遗忘过,那小没良心的号称自己三贞九烈,绝不出墙。林初本书又名我老公喜欢遛鸟,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总裁...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阴差阳错之下,投入了纯女性门派七秀坊,美艳女鬼做式神,舰娘是我贴身小秘书,先给自己定个小目...
一朝重生,废柴傻小姐?她才不是!所受的罪,自然要一点一点讨回来。王爷,渣妹,亲友,不论是谁,她只知道,若是谁挡了她报仇的路,她都要一一铲除!...
我十四岁那年,爷爷用我的八字压住了一口来历不明的红棺,还让我把它当媳妇儿...
她嚣张霸道瑕疵必报,谁惹了就要百倍还回去他天之骄子性格暴躁,不满家人安排而负气出走。两个原本没有交集的人却意外邂逅。第一次,她见他时,他骂她有病。第二次,她见他时,她则是打断了他的好事。第三次,她见他时,好死不死的,跑错厕所,偷看了正在嘘嘘的某人。男生眼神当中带着危险将她逼近墙角,嘴角上扬,他说第一次,你莫名奇妙的拦住了我不就是想跟我套近乎吗?我如你所愿。第二次,你故意破坏我跟别的女生的好事,你是不是应该赔偿我?第三次,你看了我的身体,是不是应该对我负责?...
唐邪转过头看了看,刚才忽然坐在自己身边的人,竟然是个女人。唐邪在一瞬间就用眼角的余光扫过了这个女人的脸,看清楚了她的相貌,很漂亮,是个绝色的美人,茶色的齐耳短发,大而有神的眼睛,还有那吹弹可破的洁白肌肤,绝对能够让任何男人为之动容。不过唐邪却没有被她的相貌所吸引,长期执行秘密任务的唐邪知道女人有时候是最危险的东西,如果轻视的话,可能会死的很惨,对于这个忽然坐在自己旁边的女人,唐邪本能的有些谨慎。这女人刚刚坐下,随后就朝着唐邪靠近了过来,唐邪手掌翻动,从袖口露出了一把小刀,做好了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