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理清了,不忙着就写,而去发现其中不圆满的地方,进行必要补充,发现不熟悉、不知道的,设法把它弄明白。
哪些能打听,哪些要实地取材,哪些可以设身处地进行想象等等。
只有资料丰富,写一段而知道全部时,认识才可能深刻,而有所剪裁,写的事人物担负得起,作品才真切生动。
就《骆驼祥子》而言,写的是车夫,作者就得认真调查,进而从春到夏,他收集材料,了解各种各类车夫,慢慢进行分析取舍,找到他们的共同性,了解车夫生活的细节:他们有些什么问题?怎样解决?表现到衣食言语姿态上如何?内心状态如何?根源在何?如何体现他们在吃苦?雨里、夜里、冬天、夏天有些什么区别?发生哪些具体、细琐的遭遇?反应会怎样?为什么?怎样以事配人、以人配事?想通了,最后他才决定以写一个车夫的生活、性情忧悲为主。
他知道,写活一个人,不单是描写“这一个”
,连同他遭遇的一切,它们在生活、生命上的根据,他身周的世界,都要写到,为其命运寻一个说法,找一个差不多的根源。
从1936年春天酝酿、准备,到夏天,小说里的人物、故事都活了,老舍辞职坐下来,一天到晚想着它,心中从不休息,挂着它,专意构思、创作。
此时,笔落在哪里,都能准确到位,不蔓不枝不敷衍,显出了作者杰出的风格才华。
小说之所以能成功,还因为作者在创作前,就和底层市民生活在一起,熟悉他们的生活、命运,同情其艰辛与不幸。
加上他的出身,如梁实秋说的,“老舍从来不讳言其幼时之穷,时常在文章里叙说他小时候的苦况,但是他不但没有抱怨的意思,而且也从不‘以贫骄人’,贫非罪,但是贫却是人的社会的病态。
所以老舍的为人与作品充满对穷人的同情,希望穷人的生活能够改善,但是并不摆出所谓革命者的姿态。
这是他的宽厚处,激烈刚肠,但是有他的分寸”
。
“其他生长于贫苦之家,所以他才真正知道什么叫做贫苦,也正因为他亲自体验了贫苦生活,所以他才能写出像《骆驼祥子》那样的小说”
。
今天来看,《骆驼祥子》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作用,类于狄更斯之与19世纪中期的英国文学,陀思妥耶夫斯基之与同期的俄国文学。
内容上,它写了一个从乡下来的、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祥子,勤劳、朴实、憨厚、善良,有用不完的力气,也不缺希望与信心,就是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好把生活拿在自己手中,做个自由的劳动者。
却三次落空,挫折和打击一次比一次沉,在一个女子虎妞的诱惑、缠绕下,摆不脱折磨、痛苦,从有梦想的、要强的洋车夫,精神摧毁瓦解,丧失美好品质,一步步走向堕落、走向毁灭,成为一个“无赖刺头儿”
,一个“行尸走肉”
。
揭示了“人类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逐到野兽里去”
的主旨。
这是故事的中心和核心。
抽掉这个诱惑、缠绕、折磨、痛苦,小说就不成其小说了。
老舍本人却说,骆驼和车夫是故事的核,那是不确切的,它只是初步构思时的情形,“骆驼”
只在第二、三两章里提到了。
进入创作过程后,祥子与虎妞的故事,才成了小说核心,自开始一直到第二十一章,随着虎妞的难产死去,样子去了妓院找小福子,其阴魂依然在缠绕。
祥子千方百计想拥有自己的车,和当时老舍的日夜梦想,要成为职业写家一样,是一种不能自拔的向往和追求,两者之间就有了共通性,作者也才有了一颗“体贴”
的心,写洋车夫的这一“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
,从而让“三起三落的线索有了实在的情绪,有了内在的生命”
。
作者如此这般,把自己投射进三起三落的故事后,故事有了实在的情绪和内在生命,但也使得情节在展开时,带有一个不合现实生活逻辑的问题:有辆自己的车,有位能吃苦的妻子,又怎样呢?
小说副线写的是二强子、老马两家,都有过自己的车,生活仍充满苦难,而且家破人亡,那么,祥子为何还要“一往无前”
地醉心于买车呢?
这是作者把这个顽固的念头强加给了人物,当它是追求理想的一种象征,其形象却不很真实与统一。
祥子堕落的一个关节点,是小福子的死对于他的打击。
从里到外,“他不再有希望”
少年天生,浴血成长。何谓仙,何谓神,何谓魔?仙路漫漫,且让我们随着少年的成长,一同见证这六界史歌!PS新书宅仙日记正在火热连载中...
救我,我便娶你为妻。那一年,他们相遇在海边,并私定下终身。十年后,他是帝国王者,万人之上,高不可攀,他们再度重复,美好不过转眼即逝,她在电话里告诉他,我们分手吧。不过几天,她便再次找上他。他说你凭什么认为,我会要一个抛弃过我的女人?她轻描淡写一句话,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不就是将她绑在身边,任其折磨吗?从此以后,便有这样一个传闻慕总宠妻入骨,慕总是妻奴...
少年杨帆海自幼随隐居父母在盘山长大,得遇异人风师父传授武艺。本是无忧无虑,却不料家遭变故,父母被劫。为寻找亲人,杨帆海无奈走出盘山,进入这纷纷扰扰的洪荒大世界。巫族人族仙族妖族,共存于世,勾心斗角。在这洪荒大势之下,或沉于九渊,泯然众人,或飞腾九天,名震天下。少年出山,随着这洪荒大势一步步的走向巅峰。...
宋乔笙,你太不自爱了!这是她长达十年里听过最伤人的话。她喜欢陆见池,从初中到娱乐圈,站在金字塔顶端,只因他一句我喜欢万种夺目的女人。她拥有了一切,喜欢他的资格,却因一句不自爱成了里外不是人的笑话。她想圈子太脏了吧,才让他误会,直到他身边出现当红小花,她才知道脏的只不过是人。她累了陆见池,既然不爱,那我们就此别过!她走得洒脱,亦如来时骄傲,他却疯了...
她是他金屋藏起来的情人,他是她用最原始的资本交易后的男人。他厌恶为了钱上位的女人,跟了他只能是情人。她因为家人成为他的情人,却在爱上他之后一再想着逃离。她做了他7年的情人,他早已经习惯了她。他以为他们一辈子就以情人的模式相处,岂不知,一切原本不如预想中...
一代兵王,黯然退役,回归都市,却成为了美女大小姐的保镖。不以才华惊天下,但以风骚动世人。不泡雇主的保镖,不是好保镖。其实,我只是为了更加尽心尽力的保护你。美女大小姐,世家千金,清纯校花还等什么?快到碗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