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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
杂货商店里,老王一个胳膊利索地摆放着货品,时不时还有人从小镇里面急匆匆赶来,买了包香烟,然后悠闲地点上一支,折身返回镇子里。
不时,还有别人家的狗撒开腿屁颠屁颠跑过来,亲热地朝他叫唤。
这的确是座小镇,不仅人们彼此熟识,就连镇头的狗都能认得镇尾的人家。
“麦小子,你怎么过来了。”
刚将货架上缺的物品补放完毕,老王就看到镇子里最英俊的年轻人迈着优雅地步伐,一步一步走到镇头的街前。
麦小子的全名是麦蒙,三年前,孤寡了一生的老李头决定去全世界旅游,就让他的远方侄儿来镇上给他守房子,万一没死在他乡,回来总该有个落脚地儿。
他也不想想,外边的人都不爱小镇,镇上的人也都不爱出去,出去了,即使再晚也会回来。
比如说货车司机,他总是凌晨五点的时候轰隆着他的引擎驶离小镇,然后在夜里12点赶回来,所以,他那座屋子即使放上一百年,也没人会去破坏它。
专程找个人来看屋子,实在多此一举。
“王伯,我来接个人。”
要说这城里长大的孩子,和镇上的还真不一样,镇上的人大多叫他老王,或者老王头,唯有麦蒙会礼貌地称呼他。
不过,老王并不太习惯这样,看似尊敬实则疏远,和镇上那股子亲近热络格格不入。
“小庄回来了?我就说嘛,长得这么俊俏的小哥,没个女朋友可不像话,要是身边再不站个姑娘,镇上指不定要咋说了,还好有小庄出现。”
老王笑呵呵地打趣道。
麦蒙是城里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小镇,大家虽然不喜欢他的性子,但给他介绍姑娘的人家却不在少数,眼看他婉拒了一个又一个,都在寻思着是不是该给他找个汉子了。
可惜,上个星期来的一位姑娘,打碎了谣言,也是因为看过那位姑娘,镇子上的人终于理解为什么麦蒙对镇子上的姑娘敬而远之了,这颜值,别说他这个老爷们,就是镇子里的小姑娘看了也要自惭形秽,心生爱意。
显然,这些议论,麦蒙也知道不少,礼貌地点了点头,盯着不远处走来的白衣女子,微笑道:
“她过来了。”
“唔,她专程过来找你,看样子这回是打算常住了,你准备怎么安排,不是我老王自夸,镇上赵五家的狗肉钵子还是不错的,你可以带她去尝尝,那味道和城里的可不太一样。”
看到老王言之凿凿的样子,麦蒙温和地笑了笑:
“我准备带她先去看看镇子边的花儿,那里很美。”
“是啊,美极了,城里可不会有那么美的花田,或许,咱们脚下的陆地上也再开不出这么大的花田,这么美的花儿了。”
听到麦蒙的话,老王低声呢喃着,将视线投诸于窗外,目光中浮现一抹追思之色。
那里,有蓝天、白云,还有一望无际的花,姹紫嫣红,隐约排布了几朵白色花株,真是——美极了。
“你好,我是……”
“庄芷萱。”
看到镇头等待自己的麦蒙,提着小巧的旅行袋的白衣女人,微笑着自我介绍道。
但她刚刚开口,就被麦蒙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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