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书接上文。
自打听信灵雀的蛊惑,骑乘驼鹿去往盛京之后,杨从循和胡三可真是上了贼船。
这白天赶路时吃些钻林穿谷之类的辛苦倒也罢了,反正驼鹿走起路来就是那么一副温吞吞慢悠悠的性子;只要用腿夹紧鹿腹外加抱住鹿脖子,就算从未骑过马的生瓜蛋子,那也不用担心会从鹿背上摔落。
问题是,夜里也得骑着驼鹿,一停不停得走上一夜。
听灵雀讲,驼鹿这种动物虽然体型巨大(大约是同龄马匹1.5倍),最好吃的却是岩窠石缝中的苔藓地衣。
显然一条石缝中的苔藓肯定不够驼鹿塞牙缝,顶多也就能舔上两口解解馋。
故此,驼鹿天生一副温吞吞慢悠悠得性子……你可以说它睡着了,也可以说它没睡着,反正人家从小就是一边走一边吃同时还打瞌睡这样长大的。
熟悉驼鹿习性的灵雀告诉杨从循和胡三,她之所以敢打保票赌驼鹿的脚程更快,靠得就是其白天黑夜都能不眠不休赶路这点……这玩意儿在一个地方根本就呆不住,就算拴在树下,也会挣脱绳索自家跑去寻食。
若想骑驼鹿代步,那就得顺着人家得性子来,白天骑在鹿背上一边慢悠悠得赶路,一边摇头晃脑得打瞌睡。
等到了晚上,就要将身体斜挂驯鹿一侧,用腿脚紧紧夹住壮硕得鹿身,再将分开驼鹿颈下那一丛又厚又密的鬃毛,将脑袋与双手全部伸进去,借着驯鹿的体温保暖……那感觉就和脑袋顶上裹着一层鹿皮毛毡帐篷似的十分暖和,反正灵雀是这么说的。
这伊尔木是森林的宠儿,生活在森林之中的动物都对其宠溺有加,故而灵雀打小就喜欢抱着驼鹿脖子打秋千嬉戏,这才误打误撞地练出一手儿能在夜里斜抱着鹿脖子打瞌睡的“神技”
!
问题是,杨从循和胡三不行。
前天夜里,他俩一晚上总共从鹿背上掉下三百多次,这屁股都摔成八瓣了!
因此,昨天晚上这俩人是说啥也不肯再在鹿背上过夜了。
见对方态度十分坚决,灵雀只得就近捡了些完整点的木料碎板,攒了一个拉柴火使的雪爬犁,用驼鹿拉着,供杨从循两个夜里歇息。
呵,这一夜倒是不摔屁股了,就是人给寒风冻得着实不轻。
眼瞅情郎昨夜明显是受了风寒,灵雀不由得有些心疼起来:“身子骨儿可还撑能得住?告诉你个好消息,昨夜风大雪急,驼鹿们为了能多吃几口埋在雪被之下得石蕊,这一夜几乎走出寻常两夜的脚程……翻过前面那道山梁就能望见盛京城墙了,再加把劲儿,今晚咱们肯定能在城里客店中歇息!”
嚯,这便到了?何止比骏马少两日脚程,这种前进速度都赶上二战时期的芬兰滑雪营了……话说最后这一句话到底是什么鬼?
(从黑龙江大兴安岭下的塔河县到辽宁省沈阳市,地图直线距离1300公里,杨从循等人一路三天两夜共用时60小时,平均时速21.6公里,速度方面堪堪比肩二战时期有雪地死神之称的芬兰雪橇营。
)
一柄光剑,破灭了虚空,一颗星辰,湮灭了虚无。天地有轮回,剑道永不灭。一位少年,走出边荒,踏上一条剑道至尊路。诸天万界,强者无数,剑道至尊路,注定是血火交织。...
男穿女,居然穿出一个超级女球王来,系统附身,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跳水罗杜莎莎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卡卡杜莎莎破坏了我的婚姻,她必须对我负责!贝克汉姆如果早遇上杜莎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选择维多利亚!马拉多纳杜莎莎,快到我的碗里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秦昊穿越了!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福分,竟然穿成了一国之君!可他还没在喜悦中回过神来,便得知了一个残酷的真相。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昏君,一直以来被那位宰相大人掌控,就连后宫佳丽都必须臣服于宰相女儿的威严。...
一朝穿越成弃妇,辛勤耕耘致富路。 幸福生活靠土窑,乡里乡亲齐赞好! 弃妇变成香饽饽,将军公子团团饶。 未来夫君怎么选? 巧真宝窑,你帮我选选? 宝窑QAQ对不起,这功能我真没有 一句话简介且看弃妇巧真如何利用神奇土窑过上幸福生活!...
痞子不去混社会,却玩职场走商途,这算不算站错队?该出手时就出手,路见不平一声吼,这会不会活的累?妹纸收了一大把,伸手去把奸商压,这算不算大无畏?其实,他也只是个平平凡凡的普通人,他也要走过坎坎坷坷之后才能通往成功。就像是你我,以及每一个热血满腔心怀激情挥洒青春正在奋斗拼搏中的年轻人!谜案重重,现实yy,爽点多多,爆料满满还有抨击与揭露。这本书教不会你如何取得成功,但能让你找到自己的影子。谢谢阅读,欢迎点评,支持拍砖,最爱收藏,笑纳票票,最痞商途的终极等你来寻!读者请进QQ群281963727...
欢迎加入夕夕的小窝群号493223492听说这里催更与交流更方便哦拿着孕检单,她满心欢喜想与他分享,却不想他正在和那个女人缱绻她半真半假地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