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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美丽邂逅(第1页)

宁向前早年毕业于G省W市的一所化工学校,因为学校太烂,几乎没有当地的人在里面就读,到这所学校里来上学的,都是一些外市的不了解内情的学生。

宁向前在这所学校里读了三年,知识收获的虽然不是太多,但他却收获了人生的另一半,那就是娶了与自己同一届的校花——陆紫菲——做老婆。

陆紫菲瓜子脸蛋,身材高挑,眸如秋水含情,鼻似悬胆纤直,樱口如丹,秀发飘逸,天生一幅仕女图。

她的嘴角略向上翘,即便不笑,也给人一种笑的印象,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小脸更是灿烂,腮上的两个酒窝足可以装得下二两酒,属于长相非常甜美的那种女孩。

人都说薄嘴薄唇的人伶牙俐齿,陆紫菲的口才很好,富有演讲才能,学校里举行个演唱会或者其他的集体活动啥的,女主持人的位置非她莫属。

宁向前和陆紫菲根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但是在活跃性和知名度上,他跟她相比都要逊色许多。

宁向前除了长相平平,木讷寡言之外,日常表现也很有些个另类。

这主要跟他的家庭条件有关。

宁向前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家里为他到这所学校里上学,东挪西借才凑够了学费,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全靠他自己勤工俭学解决。

学校领导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特意在学校里设置了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譬如帮厨,宁向前每天都会到学校的食堂里帮厨,别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他帮着厨房打饭打菜,别的学生吃完饭回宿舍休息,他才能吃饭,吃完饭后,还要在厨房里帮着涮锅洗碗。

当然,他的辛苦换来的是吃喝免费,每个月由此还能挣到几个零花钱。

因为帮厨,宁向前是没少挨同学们的戏谑。

平日走在路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个异样,既不是不屑,也不是鄙夷,横竖是给人一种自己有着某种优越感的那种神态,有的目光里甚至还含有一些同情的成份。

因此,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寝室里,宁向前的朋友都很少,至于知心的更是没有一个。

他把自己的心门关得很紧,有时同学的善意的关心,他也会理解为对自己心灵的刺伤,其实人家根本没有另外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就是有着一种摆脱不了的自卑感。

花儿开得美丽,必定招蜂引蝶。

陆紫菲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就不缺乏追求者。

陆紫菲跟宁向前同届不同班,在宁向前的眼中,陆紫菲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一只在高高的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天鹅,而自己则是躲在烂泥沟的一隅只能偷偷窥视的癞蛤蟆。

癞蛤蟆是不可能吃到天鹅肉的,关于这一点,宁向前很有自知之明。

陆紫菲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样的梦他甚至连想的资格都不应该有。

不能想却又不能捂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就如美丽的风景,领地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你远观的资格,远观风景如画,心驰神往一通,即便不能解渴,却也是一种慰籍。

按理说,陆紫菲与宁向前之间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是不太可能碰到一起的,即便运行到一条直线上,也不可能相互吸引。

因为不在一个班,陆紫菲恐怕连宁向前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拿正眼去看他了。

但是,不管人们相信与否,缘分这个东西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为什么有的人在天南,有的人在地北,甚至有的远在异国他乡,当两个人一朝穿越时空,邂逅擦肩,会花开连理比翼双飞呢?缘分这个东西,更像是传说中的月下老人,看不见,摸不着,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扑朔迷离不可掌控的神秘感。

如果不是那座无名山,如果不是那场及时雨,宁向前和陆紫菲今生很可能不会有任何关联。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周末无事,宁向前独自一人前往离学校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去休闲。

说山无名,却也有名,土人称其为馒头山。

山不太高,五、六十米的样子,也不很大,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坟包,这也就是馒头山名字的来历。

山上树木葱郁,草色青青,人迹稀少,鸟鸣清幽,称得上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宁向前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来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优美,也不是因为此处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东西,他到这里完全是为了逃避孤独。

因为每逢周末,寝室里的室友皆三五成群地结伴逛街潇洒去了,宁向前的口袋里没有钱,不愿意跟着出去相眼看人买东西,更不愿意出去接受同学的一瓶饮料,或一根冰棍的施舍,所以他选择留守。

留守是孤独的,长期地处于一个环境的孤独,容易使人感到压抑。

有一天,宁向前在寝室里看着《晋书.阮籍传》,看到阮籍途穷那一节,不由得放下书本喟然长叹,他很想感受一下阮籍当时的心理状态,便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出了校门。

据说阮籍当年是一边喝酒,一边骑着毛驴信步而行,骑至途穷,无路可走,于是恸哭而返。

宁向前没有毛驴,也舍不得花钱去坐公交车;他也没有酒,只有腋下夹着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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