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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发展鸸鹋骑兵和海军(第1页)

十一月份,这是澳大利亚的夏季,在这个季节里每一个物种都在努力的做着自己的事情。

譬如这两只鸸鹋,一只公的,一只母的,它们正在交配,完成自己有生以来最伟大的事。

殊不知,在一片灌木丛后面,两双眼睛正在紧紧地盯着它们。

“安卓大人,你这个方法真的可行吗?”

东斯向着赵乐问道。

“唉~不要这么不相信自己,等它们交配完以后,你就把那个公鸸鹋给逮住,拿上这个,套在它的脖子下面,就行了。”

赵乐拍拍自己的胸脯,对着东斯道。

“好吧。”

东斯说完就静静地等着,等它们交配完以后,东斯就找准了时机,猛的跑过去,突地从旁边冒出一个人来,这让那个公鸸鹋吓了一跳,立刻就撒丫子跑了起来,不过这时已经晚了,从四周接连冒出几个人,把出去的路都给堵上了,东斯眯了眯眼,猛的一跃,双手扶着鸸鹋的背,就上到了它的身上。

随即便拿起一个东西,套在了它的脖子下面,鸸鹋不停地在挣扎,想要把背上的人给弄下去。

这还不是后来的鸸鹋,没有那么小,明朝时期的鸸鹋几乎和它的近亲非洲鸵鸟差不多大小,足足有两米高左右,澳大利亚大陆上,除了袋鼠以外,就数它最多了。

这也是赵乐为什么选择它的缘故,只有一个原因,好找。

赵乐老早就想组建骑兵了,原因无它,现在的澳大利亚土著文明还很落后,所以征服他们很简单,但是澳大利亚这么大的地方着实成了一道难题,只有骑兵跑的够快,才能在澳大利亚这片土地上驰骋。

可是到哪里去找马呢,澳大利亚可没有马,最多的是袋鼠,可是你敢骑吗?保证你骑个几分钟下来就立刻骨头脱节。

这玩意震的太厉害了,用咱中国话说就是太颠了。

要知道,马是跑的,袋鼠是跳的,这人哪受得了,于是赵乐就把注意打到了鸸鹋的身上。

找了李富贵做了类似马鞍和马蹬的结合体,套在鸸鹋的脖子下面,在上面的人就可以砍杀了。

东斯驯服公鸸鹋以后,几个人就带着母鸸鹋和一堆鸸鹋蛋离开了。

同样的场景在巴伦角岛上演着,中午赵乐一看,部落的人回来过后,带来了一百多只鸸鹋,从中挑选出二十只健壮的母鸸鹋,让刀盾手骑上去,剩下的鸸鹋就被部落的人训养起来了。

为什么挑选母鸸鹋呢,那是因为公鸸鹋要孵蛋,没错,你没有听错,蛋是公鸸鹋孵的,而不是母鸸鹋,真是一群悲催的娃,赵乐感慨到。

那几个人已经被部落的人乘独木舟到海里扔下去了,至于他们能不能死里逃生就看他们的造化了。

这几天赵乐都在造东西,正如赵乐所说,这里是啥都没有,造个轮子都能让土著对赵乐敬若神明。

从李富贵所居住的小岛上带来的麦种和稻种已经种下了,有赵乐、李富贵和一众穿越者指导,农田长势不错,澳大利亚的土地虽然有像红土地那样的贫瘠土地,但是在巴伦角岛这样的小岛上,土地虽然算不上肥沃,但是也比红土地好多了,再有赵乐弄得农家肥浇上,土地的肥力还是不用担心的。

“距离我们穿越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赵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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