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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叶子昂终于是尝到了灵膳,简简单单的一碗米饭,竟然是那么的香甜?还有那些其他的灵材做成的菜肴,也比普通的要来的美味。
相比起来,那些妖兽的肉虽然也比普通的家畜鲜美,但却很少有能上的了灵膳的,唯有那些特殊的妖兽或者说特殊的部位,才能比得上。
而那些味道鲜美或是有着奇效的,价格也不便宜。
吃下一顿灵膳,叶子昂才感觉到昨日的饥饿一扫而空,果然是对食物的需求多了很多,既然不愿意用数量来弥补,那就只能靠着质量了。
稍作休息,叶子昂再度开始了练剑,很无聊,没错,叶子昂感觉这样练剑很无聊。
但是他没有放弃,兵家有云:用兵一时需养兵千日。
自己不这样勤加修炼,又怎能在需要的时候发挥作用?
在这个世界,想要真正的掌控自己,就要让自己足够强大。
人生最悲剧的事情是什么?就是在最无力的时候遇到了最想要保护的人。
叶子昂爱上了穆云烟,就绝不会让她像是女武神一样,从自己的身边溜走。
那个时候的事情叶子昂还是记忆犹新,如果有文人墨客愿意记载下来,一定能够分成两章。
飞鹰涧死里逃生,百战山大宴宾客:骑白马少年赴会,踏青狮武神立威。
百战山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叶子昂费尽心机越过百战山,却在飞鹰涧被银狐夫妇困住。
而那个女人则两次翻越百战山,将他好不容易打下来的地盘给抢了过去,甚至在百战山宴请天下英豪。
没错,是天下英豪,那个时候仅仅十三岁的叶子昂,也是被邀请了。
这是一场鸿门宴,无论去或是不去,叶子昂都没有任何的好处。
但是最终,叶子昂还是选择过去,作为敌对势力,还是刚刚落败的敌对势力,他若是不去,难道让天下英豪看扁了自己不成?
不去,是一种态度,去,也是一种态度。
这场战争全天下都在看着,自己的态度,很可能决定了战争的走向。
所以,必须去,哪怕是冒着生命危险。
手提烈焰钢枪,胯下是一匹追风白马,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独自一人来到了百战山。
那是一场一个帝国打全天下的战争,但是它硬是打的多少人没了脾气?要不是叶子昂被雄狮挖掘出来,战争早就结束了。
那一场宴会,很多国家的皇帝全都参加,如果不去,那么他们真的在百姓面前站不住跟脚。
试想:天下英豪的宴会,一国之君没有胆量前去,又哪里来的威信镇压百姓?
那个叶子昂最想看到的青年没有参加,反而是由刚刚出山不久的女武神主持。
那个时候,女武神在全场只注视了叶子昂一人,因为只要征服了叶子昂,那么天下可安,其他人她根本不用放在眼里。
叶子昂终于是目睹了女武神的威风,那个女人,最多二十出头,那被所有人吹上天的绝世容颜更多的是英俊,这个女人,让叶子昂的荷尔蒙大量分泌,激起了他想要征服的欲望。
叶子昂突然觉得,这个女人就是为了自己而生的!
为了威慑叶子昂,女武神当场和青狮肉搏,向大家证明了她的实力,虽然是激战,但丝毫不影响她的美感。
脚踏青狮,女武神就是为了立威,向天下人立威,更是向叶子昂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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