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街道对面还有许多家店没关门,路灯照亮车身,旁边走过一对母女,小女孩水灵灵的眼睛看着那对哥哥姐姐,年轻的母亲臊红了脸,捂住她眼睛。
小女孩奶声奶气问:“妈妈,那个哥哥在做什么?”
母亲拉着她走得匆匆:“乖,别问。”
姜穗绷紧了脚尖,伸手去推驰厌,她觉得自己足尖一定都染上了粉色。
男人吻她那样用力,可她轻轻一推,他似乎也清醒了,身子抬起些,低眸看她。
这一定是最滚烫的一个初冬夜晚,姜穗听见了母女俩的对话,觉得这样的场合,他们刚刚的举动,简直无地自容。
她小口喘着气,脸色涨得通红。
姜穗甚至觉得自己因为缺氧,大脑开始无法思考,她刚刚的勇气在他变成主动的情况下一下子消失不见,属于少女的羞涩又回来了。
男人手臂还撑在她两侧,姜穗矮下身子,从他臂弯下钻出去,她声音哼哼得像蚊子一样小声:“先、先回家。”
驰厌用力抿住唇,给她打开车门。
姜穗坐上去,她刚才一定是疯了,她一辈子的勇气估计都用在了今夜。
驰厌摸出手机,刚刚他裤兜里手机来了两个电话,他都没有管。
水阳打来的,驰厌回拨回去:“什么事?”
他的声音低低沉沉,回荡在车里,驰厌侧眸就看见了一双潋滟的桃花儿眼。
她偷偷看他一眼,又很快别过脸去,看着窗外的霓虹,这样娇怯的举动,驰厌没法读不懂。
那头水阳忧虑地说:“老板,三爷那边好像不太对劲,医院的戴有为被转移了,梁芊儿也是。
我觉得我们回横霞岛屿的时间恐怕得提前。”
驰厌像是猛然被泼了一盆凉水,浇醒他此刻的意乱情迷。
他淡淡回:“知道了,继续盯着那边。”
挂了电话,驰厌启动车子,往家的方向开。
这一切姜穗一无所知,直到都快到家了,男人依然一言不发。
姜穗拽紧安全带,忍不住指控他:“驰厌,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呢。”
固执麻烦得要命的少女。
驰厌皱眉:“你喝了酒,不清醒。”
姜穗认真说:“三杯,我喝的啤酒,没有醉。”
驰厌心如刀绞,他一面想起刚才那个他化主动为被动的吻,一面想到水阳打来的电话,他说:“刚刚是我不对,现在你安静些,睡一觉,明天你就会忘记这件事了。”
姜穗愣愣看着他,眼眶忍不住红了。
她生平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主动吻他,还因为身高差亲不到特别丢人,现在他还让她忘记这件事。
他说得对,她可能真的喝醉了,那么一点点酒精,就让她的情绪变得特别脆弱。
偏偏那股勇气还没散尽,她想,一辈子好不容易就主动这么一回,她总得知道一个结果。
姜穗固执地道:“可是你刚刚都亲我了。”
因为快哭了,她语气软到哽咽。
似乎不明白他怎么可以这样坏。
忽冷忽热,若即若离。
鱼的记忆只有七秒,而我,却爱了你七年。乔初浅。乔初浅从没有想到,在回国的第一天,她会遇到她的前夫沈北川!外界传言娱乐圈大亨沈北川矜贵冷酷,不近人情,不碰女色。却无人知道,他结过婚,还离过婚,甚至还有个儿子!谁的?他冰冷开口。我我自己生的!哦?他一字一顿,步步趋近,将她逼的无路可退。乔景言小朋友不依了,一口咬住他的大腿,放开我妈咪!我是妈咪和陆祁叔叔生的,和你无关!男人的眼神骤然阴鸷,陆祁叔叔?...
钟璃是镇北侯的继女,生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母亲死后,她便失了依仗,成了人人可欺辱的存在。被继兄下药时,她跌跌撞撞闯入一人房中。他是府上的表少爷,也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温文尔雅,风光霁月,总能对她施以援手。他迎娶郡主那日,她却惨死在院中。 重生后,钟璃已然中招,她顶着张绯红的小脸上,毅然闯入裴邢房中。他是钟璃名义上的三叔,位高权重,手腕狠厉,没人知晓,两年后,他会踩着无数尸骨,登上帝位。裴邢向来不喜女色,最初愿意碰她,不过是一时兴起,直到少女一声不吭地离开,他才发现,从头到尾,陷进去的只有他。他眸中戾气顿生,几乎气笑。最初,将她抓回来时,他攥着她的下巴,冷声道再跑,腿给你打折。后来,她不过去了一趟护国寺,他就将人箍到怀中,再乱跑,信不信朕寸步不离守着你。排雷双c慢热,男主前期很狗后期真香。...
糊涂十年,直到死去的那一刻她才明白,她的一生都是一个骗局。重活一世,她要让那些伤害她的人血债血偿!幸得系统帮助,她拳打渣男,脚踢渣女,开始全新的人生。左手抓医术,右手握商业,她要做那商途医女。治病救人命,商业成帝王,她在最好的年华活出自己的精彩。只是上辈子为她倾尽所有的男人怎么变成这样子了。说好的温柔暖男呢?这个一身霸道总裁范的男人是...
萧御瑾对顾倾音宠爱的最直接方式就是睡她,睡她一个人,还睡她一辈子。第一次相见,顾倾音对萧御瑾说,我喜欢你。十六岁那年,顾倾音对萧御瑾说,我想吻你。十八岁那年,顾倾音对萧御瑾说,我想睡你。某日,萧御瑾衣衫半露,躺在沙发上,对顾倾音做出撩人姿势,甜甜,过来,让我睡睡。顾倾音咽了咽口水,心里默念不要被表象所欺骗,这男人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狼。萧御瑾继续诱惑你就不想试试在上面的滋味?老婆,需要我帮忙吗?帮什么忙?萧御瑾邪魅一笑,当然是脱衣,压倒,在床上帮忙。萧御瑾说顾倾音是他的劫,性和爱,爱和情,缺一不可。宠她,爱她,是自己这生最重要的事业。...
据说,人一生中会遇见无数个人。走着走着,她就遇见了一个斯文败类。她一直想着要怎么弄死他。可是后来发现,斯文败类的生命力很顽强,怎么也弄不死。弄不死干脆就养着好了,养着养着,发现这条狼还变成了狗。身材好得不要不要的,英俊得不要不要的,听话得不要不要的。...
这是最混乱的时代,也是最纯粹的时代。大海上的秩序还没有确定,伟大的航路上依然是一片混沌,年轻的小伙罗杰和他的小伙伴们开始了这一场注定伟大的冒险!改罗杰出海年龄,略微调整时间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