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去尼玛的!
两个小活尸还这么嚣张!”
要是这里有个二十个,余华扭头就走,但是就两个他还真不放在眼里。
虽然普通人变异成活尸后力量和速度都有不小的提升,还不畏惧疼痛,但他好歹是练过的。
余华的身手在杀手界只能说是中下水平,他并不擅长与人格斗。
但那是和专业的人相比,跟普通人比余华就相当于老虎,而普通人就是兔子。
这种变异的活尸在余华眼里只不过是强化了的普通人而已,只要是没有脑子的东西,强化的再厉害也是玩不过人类的。
把潇雅放在吧台上,余华捡起地上一根折断的球杆直接就冲了上去。
“你们这两个恶心的东西!”
见到余华冲过来,两只不太聪明的活尸愣了几秒钟,在它们眼里食物一看到它们不都是到处跑的吗?怎么现在这个食物跟之前的食物不一样?
余华可不给它们思考的时间,拿起球杆折断的尖锐处对着离他最近的女活尸就扎了过去。
女活尸裂开的血盆大嘴瞬间就被球杆贯穿,球杆从她后脑勺穿出后扎在了地板上。
这时一旁的男活尸也扑了过来,余华抬腿一窝心脚就把它踹飞五六米远,活尸几乎没有智商,根本不会躲避,它们只会一股脑的扑向目标,然后开饭。
从某种层面上讲,对付活尸比对付人还容易。
女活尸被钉在地板上还在挣扎,余华把球杆稍微提起来两公分,让贯穿出去的杆头缩回后脑勺搅动一圈,女活尸便挣扎不动了,安静的躺在地上。
远处的男活尸爬起来后,又嘶吼着扑过来,余华随手捡起地上的一个台球用力甩了出去,正中男活尸的右眼珠子,台球深深的陷进它的眼窝,巨大的力量把它整个身体都带翻了。
实心的台球再加上余华全力一击,这个男活尸的头骨绝对骨裂了,余华现在的敏捷度虽然没有五年前高,但是要说力量,那是绝对远超五年前,这一身的肥膘可不是白白吃出来的。
男活尸挨了这一下,从地上爬起来的动作都变慢了不少,它的右眼珠已经被台球替代了,此刻看起来很是好笑。
余华又捡起一个台球,黑色的8号,他用手抛了抛找一下手感。
等男活尸完全站起来的时候,余华使出吃奶的力气瞬间就把手里的黑8砸了过去。
一声闷响!
这颗台球带着破风声再一次准确命中它的右眼珠。
“砰!”
黑色的汁液和脑浆从活尸眼眶里迸裂飞出,余华的肚皮上都沾上了一块。
“草!
真踏马恶心!”
余华赶紧去吧台拿了一张抽纸擦掉这恶心的玩意儿。
擦完后还是感觉不得劲,又打开一瓶洋酒冲洗了一下,这才满意。
忙活了一早上,上窜下跳的,他早就口渴难耐,在吧台寻找一阵,结果一瓶水都没找到,只找到了一箱旺仔牛奶。
“他奶奶个腿!
怎么做生意的?啤酒也没一瓶。”
突然他一拍脑袋,吧台旁边不就摆着一台大大的饮水机,他还在吧台里找水喝...
这跟有些人拿着手机找手机有什么区别?
余华走过去直接把桶给抱起来咕咚咕咚连续喝了几大口才停了下来。
“啧哎!”
余华咂了咂嘴,全身舒坦,感觉毛孔都透气了不少。
随后放下水桶,他赶紧把吧台上的潇雅给抱下来,拿了个纸杯喂她喝了几口水,把她额头的伤口稍微冲洗了一下,又给她洗了一把脸。
这女人身上到处都是血,余华自己也是。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条板凳托着走嫁给捉鬼的钟馗,只能跟着他拉着小鬼到处溜假期把自己租给帅哥当女朋友,说好不上床,可是第一天晚上,便被人钻进了被窝看在他那么帅的份上,我就忍了吧,可是想不到,那个竟然不是他。醒来时,发现自己竟然在棺材里,身边躺着的一具冰冷的身体。从那天开始,两个家伙交替和我在一起...
交往两年的男友被闺蜜抢了。酒吧内,她深夜买醉,摇晃的身躯跌入一具温暖的怀抱中。芊芊玉手勾上男人的脖子,媚眼如丝。五万块,当我的男朋友。男人看着主动送上门的猎物饶有兴趣。成交。一夜缠绵过后,她后悔万分,慌乱的丢下一张五万块的支票逃之夭夭。7年后,荣誉而归身边多了个绅士的小奶包,再次相遇,她才知道那一晚五万块买了个总裁。女人招惹了我还带走我的孩子,五万块是不是太少。当年他把C城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她,没想到她还有了孩子,现在说什么也绝对不会再让她有机会逃走。那你想要多少?钱我有的是,我只要你们母子。...
穿越之后还是地球...
一刀穷一刀富,一刀穿麻布!这句话,道尽了赌石圈的沧桑与传奇。我走上赌石这条路,跟我三叔有关,我恨他,也感激他。...
在经历了大一学期的恐怖杀人案后,苏锦儿决定在暑假出去旅行,让自己的心情放松一下,却不料踏上了一条幽冥路。诡异的天气,无法逃脱的客栈,红衣女人,无头尸体,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人,突然出现的女孩是珍子还是贞子?一切的一切究竟因何而起,死亡的阴影笼罩在心头,让他们无法喘息。...
诸神陨落,圣贤灭绝,传奇凋零。这是一个最惨淡的时代,也是一个最辉煌的时代这是一个无神无圣的时代,也是一个封神成圣的时代。万年前魔法帝国时代的遗迹,隐藏在众多次元位面中。陨落的神国在星界中孤独飘荡,残存的圣城等待冒险者的探索。当魔界的封印悄然打开,地狱和深渊的生物来到人间,一个名为盖文的少年,以骷髅的身份重生,开始了他的异界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