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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流浪街头(第3页)

想着年轻有时也并不总是占有优势的,譬如现在的自己。

或许是自己身上的这套行头太过扎眼了吧?虽然皱巴了些,却并不破旧,比不得老头身上的那几块补丁招人同情。

都说人靠衣服马靠鞍,你衣服穿得上档次,连邻家的狗都不敢冲你叫唤。

可是今天就不同了,可见衣服穿得太好,有时也不是一件好事呢!

得,此处不养爷,自有养爷处,马胜利想着还是换个地方行乞算了。

N市的中央百货大楼位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楼前广场宽阔,旗杆高耸;人头攒动,熙来攘往。

各色各样的小吃摊点在广场的一隅排成一溜,不时地听见有食物下到油锅里的声音,“吱吱啦啦”

地迸发出诱人的香味。

从站台走到百货大楼的广场也就五百米的路程,而马胜利却足足用了三十分钟的时间,他走得气喘吁吁,虚汗淋漓,待他来到广场的时候,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把泡沫盒子扔在了地上,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他想着如果再使用刚才的乞讨方法,估计在这个地方也不会凑效,有必要另辟蹊径,别谋高招。

高招是不难想到的,只是能否实用还有待于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他想起了以前在电视上看到的一幕画面,有一位行为艺术家,为了测验世人的同情心,便有意地来到大街上乞讨。

他乞讨的方式与众不同,只是用粉笔在地上写了一行字,曰:我饿,需要一元钱买包子吃。

然后他就坐在地上,用双手搂着双腿,把头抵在膝盖上等待。

至于此公后来行乞的结果,他是有点记不太清了。

对!

就用这个方法试试瞧。

可是到哪里去找粉笔呢?他的眼睛开始在地上寻觅起来,在前方的不远处,他看到有一小块红色的瓦片,不妨就用它来代替粉笔,兴许能够管用。

他欠起身爬了过去,捡起了那块瓦片,用它在水泥地上用力地一划,笔迹清晰,果然很好。

他回转身,捡起了方才坐着的泡沫盒子,选择了广场中心的位置坐了下来,这里是进出百货大楼的必经之地,很容易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

他把当初的那位行为艺术家写过的那句话,工工整整地写在自己面前的地砖上,还创意十足地在那行字的后边加上了三个大大的感叹号,尔后便学着行为艺术家当天的姿态,抱着膝盖坐在那里作沉思状,静静地等着富有同情心的N市市民们的布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眼皮底下一双双色样不同的鞋子是来往穿梭。

有皮鞋,也有布鞋;有运动鞋,还有板鞋。

偶尔也有一两双鞋子停在马胜利的面前不动的,但这些人大多不是为了欣赏马胜利的书法,只是在领略了地面上笔迹的意思之后就又离开了,他们既没有说话,也没有丢下什么钱,这让马胜利的希望一次次的扑了空,他感到很失望,也觉得很委屈,因为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并非是什么行为艺术家,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希望能够得到一两个包子来填饱肚子的人。

唉!

为什么世人会如此的薄情寡义呢?

广场一侧的小吃摊上的炸肉串的香味,不时地被讨厌的东南风给捎了过来,撩进了他的鼻孔,惹得他的肠胃是一阵阵的翻江倒海般的搅动。

面对诱惑而能够做到清心寡欲的人,都是些意志坚强的人。

马胜利不清楚把自己置身于一个四周都充满着诱惑的位置是否明智。

他抬起头,眼睛朝着香味飘来的方向望去,小吃摊前围满了人,不时的有人举着肉串从人堆里挤了出来,他们一边走,一边吃,那种津津有味的神态,使在一旁看着的马胜利的表情也变得丰富起来,他的目光像磁铁般的被吸在了肉串上。

有一个女孩从围着的人缝里钻了出来,她的手中攥着一大把肉串,先是朝着马胜利坐着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就迈腿走了过来。

她吃肉串的动作很利索,把肉串往两个门齿之间一送,脑袋微微一扭,肉串上的肉就光了,只剩下了一根根白色的细棍棍。

她吃肉串的速度可以用秒每根来计算,不难看出是吃此类食物的行家里手。

她本来是要进百货大楼的,看到了马胜利面前的那行字后,她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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