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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头向这边行走的野狼,林思扬心中就嘀咕道“你要是想在这落脚,我本着大度的原则可以让给你,不过,你要是想吃我,我肯定不会答应”
。
林思扬这样想着,他急忙从行囊当中去取短刀,伸手之时,无意间碰到了随身携带的一瓶酒精。
林思扬心中一动,赶忙把酒精和短刀拿出来。
那头野狼在离林思扬不远处停下,林思扬朝它怒目相向,他低声道“你不要过来,咱们最好是和平相处,我的原则是狼不犯我,我不犯狼,狼若犯我,我必杀之”
。
野狼似是不经意的看了林思扬一眼,也许它为了赶路已经十分疲惫,不大一会儿,竟俯下身卧到了地上。
林思扬心说,你他娘的少跟我打马虎眼,我才不会上你的当呢。
一边瞄着野狼的一举一动,林思扬一边开始生火,他往树枝上面倒了一点酒精,点着打火机时,树枝一下子就着了起来。
那头野狼看到火起,不知道林思扬使的是什么超级武器,低吼一声,霎时就没了踪影。
“娘的,居然想打我的主意”
林思扬忿忿的骂。
火生起来,稍加挑拨,火势就大了起来,围在火堆旁边,实在是有着说不出的惬意和美感。
自己毕竟是一名医生,要注意形象,以后不能再随随便便的骂人了。
当然,最好连狼也别骂,由于狼群的减少,现在狼群的地位升高,已经成了国家的二级保护动物,对人类来说,人家那是‘贵客’。
林思扬这样胡思乱想的琢磨了一会儿,他拿出野猪肉在火上烘烤了一会儿,不想,鲜香无比的滋味又回了来,经火焰上面一烤,简直比炖的还要爽口。
身上暖和了,肚子里面也不空了,林思扬这才正经的想起心事来,因为自己的离开,哥嫂一定充满了无尽的挂念之情,小凯这孩子这些日子似乎长大了好多,他知道帮着嫂子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儿了。
想了家里人,林思扬又想起胡美娇来,这个傻女人又是何苦,为什么要不辞而别呢?想必那个郑科长是美娇的什么亲戚,不然他不会发那么大的火气,不然他不会把自己‘发配’到闷头沟。
人家别人调动都是往上面走,自己倒好,一步一步的去了连娄山石都不如的地方,自己又不是水,为什么要往下处‘溜’呢?
林思扬想着想着,一阵困意袭来,他几欲昏昏欲睡,不过,他不敢睡得太沉,即便绝大部分在陆地上行走的动物都怕火,自己保持着警惕,安全系数就更高一些。
半夜时分,林思扬往火堆上加了一些树枝,又将周围也引起火来,他靠在行囊之上,静静地听着周围的动静,一些在夜间工作的小虫,在远处发着‘啾啾’的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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