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顺着声音望去,贞宁看到,一个身穿玄色马甲,墨青色长袍的谦谦公子正从楼梯上走来。
他提着袍子,缓步而上,有如踏云,他的眼睛弯弯的,嘴巴精致小巧,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开,看起来温文尔雅极了。
只是,他这精巧的五官,温润悦耳的声音,会不会显得有点像小受啊?
男子上来后,他身后的小厮就用一锭银子,打发掉了小二。
“在下高敬一,幸会董鄂小姐。”
他微微颔首,浅笑着对贞宁道。
“贞宁谢过高公子。”
贞宁站起来给他福身行礼道谢,随后请他入座,问道:“高公子认识贞宁?”
高敬一浅笑着点了下头,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支碧玉兰花簪,眼神极其温柔的看着贞宁道:“董鄂小姐忘记了吗?半年前,在下与小妹出门,未带碎银,是小姐用这支簪子,替在下结得账。”
是吗?为了确认,贞宁再一次翻看了记忆。
半年前,她出门赴约,碰巧见到一对男女,正在街边买一些小饰品。
只是,那男子出手阔绰,几支花簪也就值三十文钱,可他却给了一锭刻有官印的金元宝给那摊主。
摊主见是官印,怕出事,一直要他给碎银,可他没有,而他身旁的女孩又吵着要买。
见此,她就拔下头上的一支玉簪,替他们换来了那几支花簪。
本来,那男子是想给她金元宝,以作答谢的,可她赶着赴约,便没多做停留,只是朝他淡然一笑,就快步走过。
收回思绪,贞宁低了低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难得公子还记得。”
“当然记得。”
高敬一将玉簪紧握了一下,神色认真道,“此生不忘。”
额?闻言,贞宁抬起了头。
她定睛看着他,有些微微发愣。
他这算是表白吗?怎么感觉很山盟海誓啊。
发愣的瞬间,高敬一朝她微微一笑,继续道:“听闻令堂仙逝,小姐伤心过度,已两月不曾出府,今日一见,小姐还真消瘦了不少。”
他的声音清润如玉,悦耳动听,一时间令贞宁有些痴迷。
“多谢高公子关心,贞宁很好。”
贞宁朝他嫣然一笑,绝美的笑颜让高敬一看得有些发痴。
“绝色灵动,浅笑如仙。”
他痴痴的看着她,眼里尽是她的笑颜。
绝色?听他这么一夸,贞宁立马就回了神,把头稍微低了下去。
又是个注重皮囊的肤浅男子!
暗叹了口气,贞宁就以家人担心为由,与高敬一告辞后,就回去了。
下午,未时。
贞宁刚回到家不久,他那二哥哥就派小厮来通报,说一会儿骑马去看日落,让她换件衣服,稍微打扮一下。
看日落,还需要打扮?这里面,肯定有文章!
尽管她身体初愈,不宜剧烈运动,但她还是让秀儿给她换了身装扮。
“二哥哥。”
我回姥姥家探亲,无意中冒犯了全村信奉的神,于是夜夜被套路...
叶辰,本为一代天骄,却在十岁生日之时被家族归为罪人,后废除身份,还被亲生父亲弃之荒野,任其自生自灭!八年之后,一代天骄再度回归,强势崛起,一人踩尽天下人,一手荡平天下事!无敌称尊,笑傲都市,尽在本书!...
甜宠文,一见钟情,双洁。南思宸有两大标签世袭伯爵,名校学霸。尊贵优雅,高高在上的贵族大少爷一枚。第一眼见到蓝念云,他说我要约她。结果,他心想事成。蓝念云是个普通的留学生,就读于一所艺术学院。甜美可爱,清纯无瑕的娇柔小白花一朵。有一天逛美术馆时,不小心被某个图谋不轨的人看中。结果,她误上贼船。之后的某...
隋末唐初时期诸侯混战狼烟四起,众多英雄好汉绝世美人粉墨登场。猪脚用手中的刀枪大杀四方血战沙场在大草原上浴血奋战,保家卫国,谱写出一篇篇脍炙人口英雄事迹,留下一段段英雄好汉的传奇人生...
造反有理,为了活命的造反,是真的有理!生于乱世,虽命如蝼蚁,可疯狂的蚂蚁照样能咬死大象!不造反,跟咸鱼有什么分别,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旁人大婚是进婚房,她和墨靖尧穿着婚服进的是棺材。空间太小,贴的太近,从此墨少习惯了怀里多只小宠物。宠物宠物,不宠那就是暴殄天物。于是,墨少决心把这个真理发挥到极致。她上房,他帮她揭瓦。她说爹不疼妈不爱,他大手一挥,那就换个新爹妈。她说哥哥姐姐欺负她,他直接踩在脚下,我老婆是你们祖宗。小祖宗天天往外跑,墨少满身飘酸我家小妻子肤白貌美,天生尤物,给我盯紧了。少爷,你眼瞎吗,明明就是一飞机场你懂什么,等入了洞房,本少早晚让她凸凹有致。众吃瓜跟班少奶奶一直都是只能看不能吃吗?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