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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欢再度垂下眼眸,点了点头。
“还有,你那个帅哥,跟你挺配的,好好过,别闹腾。”
陈欢动了动唇,很想对瑞森说点什么,却又咽了回去。
瑞森依然很聪明,喃喃道:“你啊,别老跟他较劲,稍微顺着点,有时候头一低事就过去了,俩个人在一起,都抬着头不会太长久的,真的,那个人一看就是个好强的主,特别有自己的主见,像这样的,没办法,遇上了,喜欢上了,那就只好让着点了,可你放心,你让他一分,他会让你十分的,哥是过来人,不会看走眼的。”
“哥……我知道。”
陈欢的睫毛随着心头一起抖抖的,瑞森不该躺在这里和他说这些,他应该举着杠铃,炫耀着发达的肌肉,唇边依旧挂着专属于床神的嘲弄,和他细扒过往的芸芸众生,谈天说地笑看情爱风云。
“欢儿,把那个包给我。”
瑞森没有力气抬胳膊,只是用眼神示意床头柜上李晓云刚刚取回来的一个小包。
陈欢拿在手里,轻飘飘的,看向瑞森,瑞森点了点头。
小心地打开,里边是一个小巧的纸袋,迟疑地拿出来,瑞森示意再打开,眼含期待。
一枚白金戒指,熠熠闪闪,没有复杂的设计,简简单单的一个圈,里边还刻着一串英文:kevin(凯文),还有一张都是英文的名片。
陈欢望向瑞森,瑞森苍白的脸色有些红润,猛然咳嗽了几声,陈欢赶紧端过水杯,瑞森一口都不想喝,很久才平息了些,涣散的目光渐渐又凝聚在一起,盯着陈欢手上的那枚戒指,喘息道:“哥想求你一件事,不强求,你能做就做,不能做也无所谓。”
“哥,你说。”
瑞森沉默了一会,不知怎的,脸上浮上一抹笑容,带着柔和的光晕,与那枚戒指交相辉映,声音也透着难得的温柔:“原来你老问我有没有真心喜欢的人,都他妈的是人,怎么没有?谁还没个难忘的初恋啊?就因为太他妈难忘了,所以这心里也就不太能装下别人了。”
陈欢微微动容,瑞森困难地抬起一只手,要过陈欢手里的戒指,举在眼前,病房里的日光灯映得那枚戒指更加耀眼,发着刺目的光亮。
“凯文,我第一个男人,真的是喜欢啊,诶,你别说,那德行有点像你那位,看谁都冰冰冷冷的,老子天下第一的鸟样,不过,没你那位漂亮,要真那么帅,我就更容不下别人了。”
一个人真心爱过了,又怎么能真的做到岁月无痕呢?除非,爱的并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深。
“那……你们怎么分开了?”
陈欢轻声地问。
“唉,还不是咱们这样的人见不得光,家里有点钱,他老子开公司的,后来移民加拿大了,说是子承父业要重新开始生活,其实啊,也是为了躲开我。
听说,还生了三个娃,日子过的挺好。”
“你们还有联系?”
“没有,分开的时候,说好了,谁都别见谁了。”
陈欢抿唇不语,良好的开端往往并不会带来一个美好的结局。
瑞森苦笑了一下:“别误会,不见才是真的彻底摆脱,要真见着了,就分不开了,是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加拿大偶然碰到他了,谁都没提我,可他也没瞒着什么,估计也是知道那朋友回来一准跟我说说,他过得很好,我过得也不赖,大家彼此都安心,还给了朋友一张名片,可我从来也没找过他,说好了的,不见就是不见。”
瑞森可能说累了,闭目休息了片刻,静静中又轻咳了几声,继续道:“欢儿,如果以后有机会去加拿大的话,帮哥一个忙吧,找找他,替我把这个戒指还给他。”
“哥……你这是……”
陈欢不解地望着瑞森。
瑞森淡然地将戒指递给了陈欢,语气平静之极:“人都没了,还留着它干什么,也叫他明白,我其实心里从来就没有过别人,说的自私点吧,这也算是对他最后一点念想了,不想……”
瑞森忽然哽咽了,坚持着说完:“不想他真的把我彻底忘了。”
陈欢的眼圈也红了。
“记住,他手里也有我的那一枚,和这个一模一样的,你带回来,这辈子,就算是真的彻底了结了。”
紧紧抓住瑞森的手,陈欢的头伏在病人的身上。
爱一个人如果真的可以一生一世的痛苦,那就索性别爱了,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飞蛾扑火般的无所畏惧呢?床神瑞森,也只不过是吹了一个很美丽的牛逼罢了。
一阵剧烈的咳嗽,病房的门推开了,李晓云站在门口,哀切地唤着:“哥,你该吃药了。”
吹着闷热的风,陈欢的跑车毫无目的地飞驰在夜色中,在热闹的车河里,静静地听着那首《欢颜》,陈欢泪流满面。
电话接通了,顾颜的声音依旧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来,甚至有些冰冷,却叫陈欢哽咽不已:“顾颜,你在哪儿呢?我想给你过生日。”
顾颜那端片刻的沉默,然后道:“我在你家楼下,你去哪儿了?”
陈欢抹去眼泪,咧了咧嘴笑道:“我在回家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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