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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永定帝宣布开宴,酒过三巡之后,便开始了才子和才女们的才艺大比拼。
说是比拼才艺,其实为了双方的面子,哪里会认认真真的分出个谁胜谁负、第一第二来,不过是这位进士做一首诗,那位才女填一阙词,某位才子泼墨一幅山水,某位佳人弹奏一曲琴音,大家你来我往一番,各自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罢了。
洛筝心情极佳的坐在一边欣赏着众人的各项才艺展示,虽然她自己是一样也不会,但不会做菜不妨碍她会品菜嘛!
无论是观赏诗画,还是聆听仙乐,她都是兴味盎然,欣赏的极为认真。
此时,在场中献艺的乃是礼部尚书姜大人的千金,为了便于抚琴,也将帏帽脱去,只用白纱覆面,素手翻飞,弹的是一首春秋时传下来的名曲《流水》。
洛筝知道这位帝都第一美人并不是个花瓶,除了长得漂亮,这琴弹得也不赖,虽然前世她出于某种别扭的心理,就是不去听她弹琴,但现在琴音入耳,确实还是蛮好听的。
洛筝微闭着眼睛,一边听着,一边习惯性的在心里又加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居然又在心里想到了那个死渣男。
习惯真是有着可怕的力量,即使有着那样深的血海深仇,可这一听到琴音就会不自禁的想到他的毛病居然还是一不留神就又冒了出来。
齐王秦恒,雅好音律,最善操琴。
前世他哪怕不陪着他新婚的妻子,也要每日弹上一、二个时辰的瑶琴。
而且还极其过分的不许洛筝坐在一旁聆听,说什么他的琴是弹给自己一个人听的,不是给她听的,气得洛筝再怎么发脾气,最后却还是忍不住偷偷爬到屋顶上去偷听他弹琴。
而且以后无论再听谁弹琴,即使是听完举世公认天下首屈一指的琴师汪人甫的琴曲,说完称赞的客套话后,她都会在心里再补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那个时候最喜欢用秦恒的字“永之”
来叫他,秦恒为此还跟她发了脾气,说她不守为妻之道,不够尊敬夫君,硬让她喊他“殿下”
。
可是她却觉得,殿下两个字冷冰冰的,听着像上司和下属,哪有一点儿夫妻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只要是和秦恒独处的时候,不管他再怎么皱着眉头,她仍是喜欢“永之”
、“永之”
的唤他。
现在想想前世的那些事,真真感觉就好像做了一场梦一般,当时以为会是一个甜蜜美梦,结果到最后却是一个血腥恶梦。
可是自己那时候的一颗心,是真真切切为了那个叫做秦永之的“冰郎”
而欢喜跃动过的。
许是被勾起了前世的情肠,洛筝一个没忍住,眼神就朝秦恒那边飘了过去。
他素来喜欢弹琴,也喜欢琴弹的好的女子,姜大美人在前世虽然没有凭借她举世无双的容貌打动秦恒,嫁给他做齐王妃,却最终靠着她后来苦练的琴技得以入选秦恒为帝后的后宫,做了昭仪。
秦恒虽然很少召她侍寝,但却时常宣她来抚琴。
琴音淙淙,若千溪汇聚,回旋激荡,奔流而下。
洛筝想起前世这位姜小姐之所以最后被秦恒纳入后宫,就是因为她在秦恒的千秋节时在御前弹奏了一曲《流水》,得了秦恒的青眼。
此刻因了自己上书,让这一众才女们也来了杏花宴,让她比前世提前在秦恒面前奏了这一曲《流水》,也不知那死渣男听出这曲中的知音之意来没有?
然而她侧眼望去,却正撞上一双乌沉沉的眸子正自凝望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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