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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彩娟说着说着眼眶里全是泪水。
那是悔恨的泪水,愧疚的泪水,更是激动的泪水啊!
其实,人心都是肉长的,明明自己对不起人家,可人家却不记前嫌,反过来很热心的对你,心里能没有一点触动吗?
刘彩娟并不是天生的恶人,她只是特殊情况,加上平常脾气暴躁,头脑比较简单,这些跟她没什么文化有关。
文化少,又常年在农村,经历的事情也比较少,属于平常人们说的那种,头发长见识短,但即便这样,是非她还是能分清的,谁对她好,她心里明镜似的。
余菲菲的公爹是个老实人,每天就知道干活,儿子的出事对他的打击很大,才六十岁不到,头发已经掉了很多,剩余的也差不多白了,整个看上去就像七十岁的人。
本来就是因为家里穷,所以儿子三十岁还没有讨到老婆,才入赘到余菲菲的原主家,没想到竟然命不长,说来真是让人难过。
余菲菲现在猪养得好,让刘彩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所以她才求余菲菲帮忙。
余菲菲答应帮她,让刘彩娟感激莫名。
余菲菲帮刘彩娟检查了猪圈,再帮她选了猪仔,配了饲料,还送了自己空间里独有的神奇猪药。
刘彩娟看着自己家里的猪一天天长大,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这边余菲菲每天早上用自行车送女儿晓晓到镇上幼儿园,下午四点钟又去接。
自从上了幼儿园以后,晓晓更加的乖巧懂事,简直越长越可爱,余菲菲非常喜欢她。
这天余菲菲把晓晓送到了幼儿园回来,正准备出去干农活,有一个长得像刘前进一样的人,背着一个军用包,还有军用被子什么的,路过余菲菲的门口。
或许是走累了,又或许是看着余菲菲眼熟,他竟然放下手中的包,站在余菲菲的院门口打量了起来。
余菲菲看了他一眼,感觉给自己穿越前认识的刘前进一模一样,身材伟岸,面目清秀,气宇轩昂,只是由于当兵的缘故,皮肤变成了小麦色,显得更成熟,更有阳刚之气。
余菲菲当即来到门口,兴奋地问道:“喂,你是刘前进吗?”
“你怎么知道我小时候的名字?”
来人搓了搓手说:“不过我长大后改名了,我现在叫刘永刚。
永是永远的永,刚是刚好的刚。
我刚刚从这里路过,就遇上了你,所以真是刚刚好。”
刘前进款款而谈,看样子很健谈。
“你这是从部队转业回来吗?”
余菲菲却转意了话题,她发现只人虽然长得很像刘前进,但又似乎不是。
因为自己穿越了,而刘前进不知道穿越没有,就算穿越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这回余菲菲可没有猜对,此人确实是刘前进穿越过来的。
原主就像刚才他自己说的那样,小时候叫刘前进,后来他嫌这名字太老土,就改成了刘永刚。
原主是一个当了几年的老兵,是一名初级士官,因在训练中出了点状况,所以退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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