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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有身边的亲朋好友在,哪里都是故乡。
混沌。
易阡陌进入后,看到了无比沉重的一幕,没有其它任何的颜色,只有一片无止无尽的灰蒙蒙气团凝聚着。
他的肉身,在触碰到混沌的一瞬间,便融化了。
又或者说不是融化,而是从进化的形态,回归到了本质,混沌就是这一切的源头。
他甚至都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因为全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肤,都在回归混沌,就像是在暴风雨中漂泊了多时的帆船,回到了港湾。
他不但没有抵触,甚至有一种直接拥抱混沌,让自己完全融入进去的冲动。
“既然走出了选择,那就完成你的使命!”
一道身影从混沌里走出。
与此前见到时的样子不同,他手中握着一杆长枪,身上古老的灵纹,汇聚成一件没有任何缝隙的战甲,堪称完美。
但此刻,他的神情却有些疲惫,尤其是那双眼睛,血红血红的,仿佛已经很久没有休息过了。
“使命?”
易阡陌说道,“是成为魔神的使命,还是镇守地狱的使命?”
“选择权在你手中,不在我手中,姐夫这么做,仅仅只是为了让你去感受众生的心意而已!”
青年说道,“对了,我叫秦无双。”
易阡陌微微一怔,说道:“谁关心你叫什么,我只关心,我老婆叫什么。”
“……”
秦无双无言,想了想,说道,“她叫秦都嘟。”
“啊?我岳父岳母起名字,也太随意了吧!”
易阡陌有些无语。
秦无双却说道:“我爹姓秦,我娘叫都灵,各取一字,再加一字,也是我们兄妹三个里,唯一用心的名字了。”
“那姐姐叫什么?”
易阡陌问道。
“未央!”
秦无双摊了摊手,“跟我的名字一样随意。”
他忽然皱起眉头,手持长枪,回过头去,看向了混沌,只见一尊庞大的身影,推开灰蒙蒙的雾气,朝这边压了过来。
那是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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