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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和贵叔离开鬼市的路上,我向他讨教了一下摆地摊的规矩。
“说来也简单,不要破坏规矩就行。”
贵叔扬着八字眉,呵呵地解释了一句。
我当时也呵呵了,然后问他我的摊位摆哪里合适——显然,我第一次摆的位置并不怎么好。
他说:“你瞅瞅没人的地方就行。”
于是我就不再问了。
说好的引我入门呢?
平时看着面和心善的,也是个不靠谱的势利老头。
今晚,我来到鬼市,只能背着个包先四处溜达一圈。
顺便看看有没有漏可以捡。
现在是星期天凌晨,算是星期六晚上的鬼市,是每个星期最热闹的一次鬼集。
我所说的热闹,只是摊多人多,空气还是那么冷,气氛还是那么尴尬。
接连来了两次,我已经驾轻就熟了。
去昨晚遇到那位高手老汉的巷子里逛了一下,没能再碰到他。
可能是昨晚那只青花大碗匀出去的钱已经够了吧。
不过江湖再见,我有预感,还会再和他相遇的。
到时候再让他老人家传点内力,那我岂不是能横着走了。
什么狗屁吊眼男,一招就把他轰成渣渣。
一边歪歪,一边随意继续四处溜达。
人其实也是保留着非常明显的动物性的。
我说的是领地意识。
一个人去到陌生地方,总会不禁意觉得束手束脚,夹着尾巴,而一旦自己融入了这个陌生地方,就会一晃变成主人,得瑟得很不能把尾巴翘起来。
我现在已经过了规矩,算是鬼市里的人了,所以,我在这里四处游荡,也没觉得有什么需要忌讳。
虽然说不至于逢人就点头招手,可也能很自然目光交流。
额,只不过,他们看我的目光好像很不自然啊。
这眼神?莫不是专门用来赶客的?
呵呵,估计是误会我只是来客了。
我摸摸鼻子,也不在意。
继续往前走着,我眼前一亮,在一个摊前停了下来。
和绝大多数鬼贩一样藏在后面阴影里的摊主见我停下,目光明显一滞,然后立刻变得面无表情地看向我,只不过他的眼睛里还是隐藏着淡淡的焦急。
左右而望,确定这个摊前就我一人,于是我就用眼神示意他:我只是看看,看好了才上手。
我是自己人,很懂规矩的。
然后就蹲了下来,打着灯,细心打量起昏暗地摊上故意堆得乱七八糟的“老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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