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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部队,屡立战功,后来南北越统一,这几支部队的番号都被保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知道一些。
发现死的竟然是功勋部队357师的军官,魏可心里更加觉得不安。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军装给扒了下来,因为这人的身材比较高,而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军装基本没沾上血,魏可觉得,这身军装或许对他有用。
“上帝!
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你用的是沙漠之鹰!
上帝!
我亲眼见证了一场战斗,有人用一支沙漠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斗!
这是奇迹!
东方孩子,你一定是某个国家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
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他的联想力同样丰富。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斗,他就分析出了结论,无限接近事实。
“先生,您猜错了!
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应当快点逃命!”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其实,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多谈论自己,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误会了,反而引起麻烦。
“那么,你能告诉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罗曼诺夫的思维跳跃的厉害,又提出了一个难题。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受投降!”
这个回答很简单。
事实上,他已经没有心情去回答罗曼诺夫的问题,现在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跑,他还没有自信到,面对军队的围堵,无动于衷的程度。
假如三个军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去,会发生什么?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继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那些Y南军人的武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子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种情况,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哪怕是沙漠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自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拼命,那种滋味不好受。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出现一个奔跑的人影。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赶紧停车,招呼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回来的。
“老大,刚才是谁在打仗?”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魏可说着,懊恼地揉揉缩在自己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看来,以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键的时候真有用,假如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技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避免这次不必要的战斗。
话说,357师的士兵,为什么会和金头虎王的手下,搅合在一起?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穿着不是军人,而是蓝色的工作服,这种衣服,魏可已经很熟悉,恰恰就是金头虎王手下的警卫们的服装。
倒霉催的!
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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