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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晓婉的目的十分明确,进了城,约好了下午回去的时间,苏晓婉就直奔城东。
北息镇一共两个药房,城东城西各一个。
城东的百草堂比城西的济世堂大,苏晓婉准备先去大的地方碰碰运气。
人刚走到药房门口,还没进去呢,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略带惊讶的声音,“晓婉,是你么?”
苏晓婉一转头,就见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子一脸惊讶的朝她走了过来,“真的是你,你怎么来了?”
抬头看了一眼百草堂的招牌,“你是来抓药的?病还没好么?病没好就不该乱跑,要是伤到人可怎么办。”
药房门口的人不少,听见这话,不由的都往这边看。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好闺蜜姚珍。
苏晓婉心里翻了个白眼,她实在是不想再和这个女人有任何交集,“我还有事,有什么事改天再说。”
苏晓婉要走,姚珍却硬是拉着她不松手,“晓婉,咱们也好些日子没见了,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呢。
你的疯病真的都好了么?”
姚珍根本就没有要压低声音的意思,就是要宣扬给周围的人听的。
一听到苏晓婉有疯病,周围的人一边下意识的拉开了距离,一边又更加好奇的往这边看。
苏晓婉目光一冷,正准备甩开姚珍的手。
却有一双小手先行扯开了姚珍的手。
“你胡说,我娘亲才没病呢,我娘亲好的很。”
苏晓婉把小晗揽进怀里,冷眼看着姚珍。
孩子的声音在人群里显得格外醒目。
姚珍穿的花枝招展,苏晓婉却一身粗布衣服。
两人一看就身份差距悬殊,这样的两个人发生争执,难免让人侧目。
不一会就围了好多人。
这时,一个身穿长衫长相清俊的男人拿着两个冰糖葫芦从人群中挤了过来。
看见苏晓婉明显愣了一下。
向云川。
苏晓婉眯了眯眼睛。
这冰糖葫芦是姚珍最爱吃的东西。
以前家里穷,都没什么机会吃到。
向云川是读过书的人,封建社会里,读过书的男人没有几个不是大男子主义的。
向云川能去帮姚珍买这东西,说明两人感情很好。
苏晓婉叹了口气,她刚才本来是准备翻脸的,可是看见向云川,心里的火气就稍微压下去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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