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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多谢你了。”
汪克凡只好向傅诗华再次赔礼,顺便又看了她一眼,这个名义上的妻子容貌生得十分秀美,手如柔荑,肤如凝脂,一看就是从小条件优越的富家小姐,却陌生的仿佛不太真实。
妻子?相濡以沫十几年的妻子在另一个世界中,只怕此生永难相忘,和她相比,犹如路人的傅诗华完全没有感觉。
几人说着话回到屋中,刘氏陪着汪克凡洗手净面,然后坐下解开他发髻,亲自替儿子重新梳头。
“凡伢子,你是读书人,又有秀才功名在身,出门不说峨冠大袖,起码也得带头巾,穿长衫,别让人笑话……”
虽然被刘氏数落,但汪克凡两世为人,怎会不知她是一番好意,当即笑着一一答应下来。
明朝的穿戴打扮他还不太适应,衣服还罢了,头发实在难以打理,汪克凡虽然拥有四少爷的记忆,手底下却完成不了这么复杂的任务,梳的发髻让人不敢恭维,跑步的时候招来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作为军校讲师和历史发烧友,汪克凡对南明时期的历史非常熟悉,很清楚头发在明末的重大意义。
“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
。
一句话说明了所有问题。
头发代表着态度和立场,汉家衣冠,在明末就是卫道的象征,无论如何都要保留;除非打算做个满清顺民,改留一条“金钱鼠尾”
的小辫子。
想到这里,汪克凡的眉头又皱了起来,为将来的处境隐隐担心。
明末清初是有名的乱世,充斥着屠杀和战争,湖广又是南明和满清反复较量的前线战场,昏昏噩噩的随波逐流,恐怕难逃厄运。
现在已是1644年的初夏,不到一年之后,李自成就会率大军南下湖广,清军随即尾追而来,整个湖北都将沦陷。
乱世将至,得尽快做点什么了!
眼神无意中和傅诗华一碰,不等闪出火花汪克凡就转开了目光。
这是另一件麻烦事,自己继承了四少爷的身体,也继承了他在这个世上的责任,乱世将至,他的父母家人都压在自己的肩膀上了。
时间不长,刘氏为汪克凡盘好了发髻,佣人送上早点粥水,几人一起入座用饭。
“凡伢子,这两天族里好像有什么事情,长房派人寻了你几趟,你要不要去看看?”
刘氏的语气有些犹豫,有些担心,汪克凡从前只爱读书,一向不愿和族中长辈打交道,现在又是大病初愈的时候,恐怕不想去见他们。
但是自己一个妇道人家,不便在外抛头露面,儿子既然已经及冠成年,他父亲不在时就是一家之主,关键时候必须撑起场面。
汪克凡却答应得很痛快:“好的,我这就去一趟。”
在这个年代,宗族在乡里民间的控制力很强,甚至盖过了官府的权威,族长更是说一不二,绝对得罪不得……
用罢早饭,洗翠取来一身新衣,帮着汪克凡一一换上。
头上结一顶凌云巾,湖罗衫腰系蓝丝绦,脚下蹬一双云头履,穿上这身宽袍大袖的汉服,汪克凡油然产生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不自觉地抬头端肩,正襟挺胸,越发显得玉树临风。
这大概就是汉服中蕴藏的意义吧,虽然不及短衣胡服实用方便,却优雅伟博,令人不敢纵形放骸,追求安逸,无形中约束着穿者的行为举止,有利于士人修身养姓。
汪克凡第一次穿云头履,感觉有些别扭,刘氏俯下身替他整理一番,起身的时候有些猛了,鬓角竟微微见汗。
她却顾不上擦拭,只后退两步盯着儿子疼爱地打量,微笑赞道:“真是俗话说的好——‘男人有三紧’,头巾、腰带、鞋袜这三处收拾紧当了,我儿果然风度翩翩!”
汪克凡心中一软,自然而然地叫道:“娘,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就去长房了。”
说罢转身就要出门,刘氏犹豫了一下,张口叫住了他。
“凡伢子,你爹走时再三交代,我汪家各房之间休戚相关,荣辱一体,决不能为琐事伤了和气……”
刘氏的脸上隐隐露出担忧之色,向汪克凡嘱咐道:“不知道族里寻你做什么,记住凡事好好商量,忍让些总不会错,莫和长辈争执。”
刘氏的这番话文绉绉的,应该是转述丈夫汪睿所说,一字一句丝毫不错,可见已牢牢印在她的心里。
汪克凡微微一怔,点头称是,转身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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