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董事长作为商社的法人,掌握该社的投资、资金最大决策权。≧ ≧ 其下设总办,为该社运营、经营、展的决策人。再设监事会与监事长,掌握资本审计、监管资金流动等决策权。
这样的规划建议书一到了那两个最大股权人的手上,他们再也没有反对、反而欣然接受了。
为何他们不反对而欣然接受呢?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他们对商社的最高决策权已经被中小股权人联手夺走了,刘行的这份改组建议书一旦成真的话,至少他们还是最大的资金、资产与投资上的决策人,部分地收回了一些决策权、进而确保了其自身的利益。
至于分出去的权利,总办是需要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集体通过才能任命的。在那两个人看来,他们的提名权就等于是在帮助其在经营、运营与展决策上先争取到了主动权。
提名个总办,按照他们的意图去办事就能做长。想法只要与他们产生了分歧、影响到了他们的利益,那么二人随时可以召开董事会去罢免总办、重新提名后改用听话的人。
当然刘行做事永远不可能只为某个人开心去做,监事会的出现让二人也意识到了即便是日后公开募股、在汴京城的交易所里开锣将股票上市,两家商社也将随时被监事会成员所挟制、所监管者,使他们失去了过去那种在商社中随时想拿就拿自由。
不过比起大决策权来,失去那点自由对于两个商社的最大股权人而言算不上什么了。
有舍才有得,很快地那两人便重新召开了股东大会、正式开始推动起两家商社向三权分立新商业体系革新的进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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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户部、通商部与总商会核准方可拆股撤资。否则将视为扰乱商秩、以资本祸乱晋省而查没财产、严惩不贷。
五成的税务、先断掉了那两个最大股权人转让的退路。想拆股撤资,那就慢慢地去一级级上报、一层层等着核准与审批吧?不等上个三年五载,绝对批不下来,这又堵住了两个最大股权人自主撤资的退路。
那两个最大股权人都是商海起伏许多年的人,当山西布政使这一道政令出后,他们顿时猜出了这整件事的幕后真正在操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掌握着商政两届至高权威与权力的刘行。
当年河东大地上疯传的“鬼面王”把西夏灭了、把女真人打得现在只能等死,又把康王赶下了大海、还跑到雪域高原灭了吐蕃。
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那两个最大股权人很快选择了投降。
他们不再反对刘行让其两大商社作为批公开募股试点商社的事,相反、两个人竟然一起主动找到了山西布政使做出了一副“幡然悔悟”、“知错就改”,异常虔诚的表现,转而变成了坚定支持公开募股的人……
那两个敢于唱反调的家伙投降了,刘行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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