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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张献忠惨无人道 余翔挥师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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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翔来到演兵场。一千人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都身穿灰色军装,头戴暗红色扁平无沿蓓蕾帽,蓓蕾帽上绣着蓝白的太极图案。

    这支队伍站列整齐,刀枪如林,刀尖闪烁逼人的杀气!

    练武场的四周,站满了新村的妇女儿童,他们知道新村面临强敌,此次出征凶险异常,都来送亲人出征,或许这是他们生前能见的最后一面。

    李香枝站在人群中,深情款款地看着祁大勇,祁大勇在场上,威风凛凛,随着他指令的发出,整支队伍如机械一般,有序地调动。此刻的祁大勇,浑身上下透漏出一股大将风范。

    新村黄婆婆颤颤巍巍地走到祁大勇的身边,手里拿着一条破旧的黄色布条,请求道:“总指挥,这黄丝带是我家世代相传的吉祥物,福保平安,我想给我儿子黄安系在胳膊上,可以吗?”

    祁大勇看向余翔用眼光请示,余翔微微颔首。

    祈大勇面无表情地大声叫道:“黄安!出列!”

    只见一个士兵出列,迈着整齐的军步,来到队前。

    黄婆婆上前去,用双手捧着儿子的脸,仔细打量一番,然后在他的胳膊上扎上黄丝带,说道:“安儿,上前杀敌,保卫新村安全,义不容辞,不要害怕,退缩,更不用担心娘,要做一个铮铮铁骨的好男儿!”

    黄安鼻子一算,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声音哽咽道:“娘,儿子记住了!”

    黄婆婆泪眼婆娑道:“安儿,不许哭,如果没有新村,我这把老骨头只怕早死多时了,有了新村就有家,为娘等着你们胜利回来的好消息。”说完,便转过身,用袖子擦擦眼泪,头也不回地走了。

    “黄安,归队!”

    随着祁大勇一声令下,黄安迈着坚定的步伐,归入队中。

    祁大勇向着余翔敬礼道:“报告千总,队伍集结完毕!”

    余翔扫视着队伍,人们凝神屏息,整个场面寂静无声,只有迎风招展的军旗发出猎猎的响声。

    余翔做战前动员,以高亢浑厚的声音说道:“

    弟兄们,新村对这次战争想置身事外已不可能。敌人奔着我们来,我们躲无可躲。

    今天我们在这里,一是为了保卫新村和亲人。二是为了新村荣誉不被践踏,新村就是我们的家。三,是因为我们是真正的男人,保护新村女人和儿童不被侵害,真正的男人不怕战争。

    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崇拜英雄,蔑视懦夫。新村一定要打赢这场战争。我们迄今尚未打输过一场战争,将来也不会输。每个新村士兵,都要当英雄,绝不当懦夫,就连失败的念头,都会恨之入骨。

    你们可能全都会死。但不要怕死。每个人终究都会死。你们当中的许多人是,第一次上战场。没错,第一次杀敌,每个人都会胆怯。如果有人说他不害怕,那是撒谎。我一次杀人的时候,吓得腿直哆嗦,几乎都站立不稳,但最终还是克服了恐惧和胆怯。有的人胆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象勇士一样战斗。真正的英雄,是即使心生胆怯,也照样勇敢作战的男子汉。

    真正的男子汉,不会让对死亡的恐惧战胜荣誉感、责任感和雄风。战斗会逼出伟大,剔除渺小。新村将以能成为雄中之雄而自豪,而且我们必将成为雄中之雄。

    大家要记住,敌人和你们一样害怕,很可能更害怕。你们对将要到来的厮杀,都会有所准备。谁要是想活着回来,就必须每时每刻保持警惕。只要你有哪怕是一点点的疏忽,就会有个敌人悄悄溜到你的背后,用刀置你于死地!

    所以,我们以杀身成仁的决心和勇气,心怀万丈豪情和小心谨慎,同敌人战斗到底!新村—,必胜!”

    大家心里被余翔的话激发得热血沸腾,静静聆听和品味余翔的话语,余翔话已说完,场上一片寂静。

    突然间,有人喊出:“新村必胜!”人群似乎从酣睡中醒来,以排山倒海之势齐声高呼:“新村必胜!新村必胜!”

    整个呼声足足持续了整整十多分钟。

    在祈大勇举手示意下,呼声停止,余翔发出最后指令:“出发!”

    队伍如洪流一般,唱起新村的村歌《团结就是力量》,迈着整齐的步伐朝着黄土岗开去。

    东双河镇上的商人们,站在街道两旁,看着队伍经过,军歌嘹亮,士兵个个生龙活虎,钢枪锃亮,斗志昂扬,气势不凡,都不由得伸出大拇指,觉得来东双河镇投资,是正确的选择。有了这支队伍做保障,大家心里感到踏实。他们的财产已全部存入新村信用合作社,如今这些商人一身轻松,待队伍走过后,都将躲进新村,接受庇护。

    许多水作为新兵入编,扛着长矛,昂首挺胸,英姿挺拔,两眼直视前方,唱着军歌,迈开步伐,随着部队前进。

    许莲花和许多水的弟弟妹妹站在旁边人群中,焦急地搜寻着他的面孔,如今都穿戴统一的服装军帽,还真不好找。

    功夫不负有心人,许莲花还是找到了许多水,看着许多水,穿上军装以后,显得英俊挺拔,气度不凡,许莲花芳心乱跳,欢喜不已。

    许多水的弟弟妹妹们也找到了哥哥,大家都觉得脸上有光,兴奋地拉着母亲指认说:“妈妈,你看那边,那是哥哥!”

    刘氏看到儿子这般模样,虽然很担心他的安危,但是看到儿子能够成为众人敬仰的新村军人,在心底为儿子骄傲。

    行进在队伍中的刘向忠,感受到这支军队的力量,内心非常震撼。他是皇帝的贴身侍卫,见过大世面,经历过最为严格的训练。而这只队伍,虽然成军时间极短,但其爆发出来的战斗力,凝聚力,献身精神足以令对手胆寒。

    通过这段时间相处,更清楚余翔为人,别看他平时抠抠索索,千般节约万般省,但是,其出发点并非为个人,一旦救济穷苦百姓,他出手阔绰,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他严于律己,公私分明,在新村处处树立起清廉的榜样,相对于黑暗腐朽,结党营私的明末官场,无异于一股清风,一抹春阳。跟随余翔,他似乎美好的希望,那种对未来的憧憬感,而在皇宫,只有伴君如伴虎的危机感,两者比较,他无比喜欢在新村自由自在的感觉。

    虽然新村生活苦一些,但是,在新村,他们觉得过得更加开心,更加充实,每天过得更有意义,没有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大家目标简单纯粹,每个人都有生活目标,不知不觉中,刘向忠已把自己看作新村一员,一些不利于新村的信息,他们尽量不传回京城。

    一大半天的功夫,新军来到黄土岗,祈大勇开始布置战场,新兵们都加入到挖掘战壕,准备滚石的工程队伍中。

    在一个高点土坡上,几棵松树埋在地底下,搭建成一个小棚,上面盖着厚厚的松枝,这便是新村前敌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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