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人生的歌
陶成来到市里已经将近晚上,随便找了家酒店住下,找了家比较有古早味的饭店吃了一下,就在这mí离的街头走着。台湾路,在以前可是客商云集,人来人往,但现在却成了一些卖衣服的所在。
台湾路的东段是仿照英国“麦加顿”式建筑的骑楼店面,上楼下廊,富有“西欧风情”;中段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具有“南洋风格”;西段是闽南特è民居,呈现一派隋唐“活化石”建筑的“中原风韵”,真让人难分南北中外。
走在街上,可以看到一个个老字号招牌,“至人房各è洋货”、“有大道华洋杂货”、“洛阳楼”、“黄合德中外靴鞋”、“万圆钱庄”……,从一个个招牌上可以看到中国明清时期的繁华。可惜的是现在这些古街都已经被拆的只剩下几条小巷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城市的悲哀。
看着四周熟悉的红砖墙,踏着这石板路,昔日的繁华有若梦幻一般。
社会是不断进步的,有些东西注定会被历史的车辙碾过,而飘渺无踪。现在很多人都在说中华民族必须有自己的服饰,而汉服就是中华民族的服装,虽说可以用服装来凝聚民族的热血和情感,但却不知中华泱泱大国几千年,历经无数朝代,不说远古之时的夏、商、周,还是上古之时的秦汉三国,或者是中古的两晋隋唐,还是宋明,哪朝哪代没有自己的服装。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光亮,人如织,小吃店里坐满了人群,烧烤摊一个接着一个,三三两两的在那划拳喝酒、惬意的聊天。陶成看了不由笑笑,多年的生活,已然使他的格如化石般的古老,或许这是酿酒师和他本身的病。他本身就不是个很喜欢说话的人,他更向往在僻静的所在安静的看着,所以他才会想着自己开一个酒庄,自己打理酒庄注定要远离喧闹的人群和繁华的都市。
来到乐这边,看着如梦般的山村,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是他留下来帮他酿酒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他就是想看看自己是不是也能酿出他所酿的那种美酒。
身在这喧闹的街头,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这个繁华的都市格格不入,也不知道为什么。漫无目的的走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一处所在,红玫瑰酒吧。
陶成看了一下,走了进去,里面的人很多,或者三五个人,或者两三个围在桌子旁喝着酒,一边喝着一边听着角落舞台传来的歌声。
灯光闪烁,撩动人心头的jī情,陶成来到吧台,找了个位置坐下。
“要喝点什么?”陶成一进来,阿良就看到了,不过阿良对他可没什么好感。
陶成瞄了阿良一眼,口说道:“随便。”
没一会,阿良就给他递来了一杯酒,陶成拿过酒杯,啜了一口,酒入肚中,如一股冰流直下腹中,瞬间化作一股烈火在腹中燃烧起来,片刻之后又回复如初,让人全身到脚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犹如冰火两重天一般。
回味过来,陶成看着手中的酒,对着一旁一脸玩味的阿良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新调的jī尾酒,情人吻,味道怎么样?”阿良一脸戏谑的问道。
“不怎么样。”陶成乜了他一眼,回道。
阿良看了他一眼,也不管他,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陶成游目四看,现在正是酒吧最热闹的时候,一大堆人划拳喝酒、摇骰子,好不热闹。瞄了一下,却见角落边有一个nv人自己在那边浅浅的喝着酒,一头利落的短发,一身紫è的长裙,长的不是很漂亮。看来又是一个寂寞的nv人,陶成在心里给这nv人下着定义。瞄了一眼,就又转头往旁边看去,却忽然看到那nv人往酒吧边的舞台上走了过去。
何诗韵最近很沮丧、很受伤,今天就是特地撇开一群好姐妹,自己出来发泄一下。舞台的灯光照在她的脸上,那未施半点粉末的容颜竟有点惊世骇俗的味道。
她跟后面的乐队说了一声,继而音乐响起,只听她念到:
“假使你问我人生为着啥,我会讲为三顿为生活甲为将来,
但是看别人的脸è配合别人的心晟,这是唯一的条件。
有人认为这是为生活,嘛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拖磨,
因为已经很久不知影笑容生做按怎,
开始怀疑故事中的主角到底甘是我,
因为你嘛知影咱拢是为别人在活。”
虽然这几年陶成都不怎么在台湾,但也知道这是黄乙玲的《人生的歌》。口白念完,歌曲从她口中唱出,他心中莫名的一颤,那是一种心动的感觉。
“爱唱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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