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晓整个晚场都心绪不宁,话本讲的错误百出,只是作为她忠诚粉丝的吃瓜群众们,对于他们心目中男神,哪怕只是哼哼两句,他们也觉得很有意思,因此没人介意这种事情,台上照常胡说八道,台下依旧掌声雷动。
晚上回到住处,她依旧愁眉不展,原以为自己到京城说书界混个小小出名后,赚个钵满盆肥,有银子傍身,以后逃到南方,在那些鸟不生蛋的地方也不至于过得苦哈哈,谁料到人怕出名猪怕壮,京城那么多的知名人士,怎么会轮到她进宫为金国使臣表演曲艺?
进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想她黄晓晓也算是见惯大场合,有道是没心没肺脸皮厚,她怎么也能占一样,给市井百姓讲、给达官贵人讲、给皇帝讲、给金国使臣讲,无非都是上下嘴皮一碰,同一个段子讲给不同人听而已。
可是,最最关键的,她前世看过各种宫斗文,各种宫廷剧,进宫前是要严格搜身的啊,口胡,自己的女子身份还不是赤果果的大白于天下,这真是个头痛的问题,不对,是要命的问题,要么还是趁着星夜快点逃吧,不行,自己已经是榜上有名,逃跑的话一辈子背个逃犯名号,万一被抓住那肯定是被处死。
她辗转反侧到了三更时分,终于打定主意,有钱能使鬼推磨,自己不如带上银子,万一搜身,趁宫中守卫搜到上身的时候,自己就把一包银子掉在地上,料想他们见到银子,注意力被吸引,也不会太为难自己。
想到这里,黄晓晓立刻翻身坐起,走到西窗墙角下,翻开一块青砖,从里面拿出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藏着她的所有积蓄,共是三十七两二钱银子,此外还有几吊铜钱,她从里面咬牙拿出十两银子,一阵肉痛,破财消灾,破财消灾啊。
目光所及,看到一个朱色荷包,上面用金丝银线绣着一直木兰花,清雅秀丽一如那人,她颤抖着拿在手里,手指细细摩挲着木兰花中那个小小的凌字,心中一阵怅惘,那天晚上自己伤得他深了,也许他会娶那位高贵贤淑的帝姬,他应该会听自己的话远离京城,这样,无论蔡京倒台或是金兵入侵,他都会安然无恙的。
黄晓晓深吸一口气,把荷包放回木盒中,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改天还是要还给那人,她向来拿得起放的下,总是要过日子,日子的好坏取决于每个人的心境,所以她从不会肖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如同自己和小衙内,两个世界的人,怎么想都是徒增烦恼。眉花眼笑的拿起自家银子抱在怀里,还是你们好,永远都是我的。
金国使臣三日后抵达京城,于是一早黄晓晓就苦逼的拿着帖子和一群京城小有名气的同行们在朱雀门外排队,等着有人领他们进宫。
“小乙,到师父这边来。”黄晓晓惊讶的回头,一辆马车从一旁经过,马车帘子掀起,霍思彦正笑意盈盈从里面露出一张得意非凡欠揍的脸,卧靠,这都能开后门?她立刻小步跑到马车旁,果不其然一群人面露鄙视,呸声不绝于耳。
黄晓晓上了马车就开始后悔,那车里正襟危坐着一个清雅的少年,不是小衙内是谁?尴尬一笑,“师父,小衙内,你们也一起入宫啊。”谢凌目不斜视,看都没看她一眼,似乎上车的就是一包人形尘埃,霍思彦呵呵一笑,“是啊,教坊邀请我去镇镇场子,至于状元郎,那是必须在场的。”
有了这两尊大佛,黄晓晓一路畅通无阻的入宫,当然一行人是无法进入皇城,只能在内城的偏殿落脚,只是有了霍小先生的薄面,教坊给他们单独弄了一个小院落,虽然黄晓晓只能住在偏屋,比起其他人十几个挤在一屋,她已经很心满意足。
午时未到,京城名家和教坊名伶一行人就被拉倒集英殿,这里已经布置的异常富丽堂皇,每桌上摆满各种珍馐佳肴、蜜饯果脯,时鲜果子以及醇香美酒,四周挂满琉璃宫盏。
教坊的典乐把今天的曲目反反复复操演,霍思彦也凝神细听,摆出一副大家的样子,黄晓晓在一旁昏昏欲睡,这一等就到了酉时,黄晓晓除了早上吃了一个饼,一天水米未沾牙,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
只听到外面一阵寒暄声与恭维声,听着那群马屁精的谄媚声音,黄晓晓知道那位金国使臣到了,果真典乐和霍思彦带着他们一起去了集英殿后侧。
黄晓晓站在霍思彦身旁,远远望去,一群人簇拥着一名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落座,那名青年身着华贵的锦衣,头戴金冠,剑眉利目,英气勃勃,眉眼竟有些熟悉,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拉了拉霍思彦的衣袖,“师父,这是金国的使臣?”
霍思彦点点头,小声回道:“金国的四皇子,完颜宗弼。”
黄晓晓点点头,耳边听着宋朝重臣的谄媚声,心中暗自鄙夷,还好赵佶没参加宴会,要不然也不知道心里如何想?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教坊陆续献上各个曲目,一群宫娥跳毕百花舞,京城名家也陆续献艺,只是那位四皇子依旧一脸淡漠,不置可否,霍思彦戳了戳黄晓晓,“轮到你上场了。”
黄晓晓抱着咕咕叫的肚子,一脸如丧考妣的上台,心中默默想到,快些讲完,老纸就可以去吃些点心了,她清了清嗓子,“今日我要讲的话本是,谁可横刀立马,唯我霍大将军,大汉朝有一位少年将军霍去病……”
原来她思来想去,想到讲一个霍去病当年率领八百轻骑深入敌境数百里,杀得匈奴落荒而逃,匈奴原本就是契丹人的祖先,如今宋金结盟,进攻辽国,这可不就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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