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张大个身材魁梧,除了每天挑水练就成一身蛮力外,毫无武功根基,身子忍不住颤抖起来,“原来,你真的就是琴啸天啊!”我还听说,此人身上还有三件宝贝,一件是烈焰剑,其他两件,我不知晓了。
琴啸天撂下水桶,笑了笑,“好说,便把藏在身上的烈焰剑亮了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烈焰剑了。”来之前,他们没有搜琴啸天的身,他非常感到欣慰。正因为琴啸天长着一副儒雅的外表,走到哪里,即使开始对他产生怀疑,都会让他的外表所迷惑。实际上,他是修仙界的绝世修仙高手。
张大哥,你知道吗?近这几年来,诛魔门野心勃勃,有雄霸三界的野心,不时向沐浴宗发起了挑衅之意,我这次完全是奉宗主的旨意,存心要捣乱诛魔门,有机会的话,我要把红发邪尊这个老东西斩杀了。你我都是奥玛利帝国的子民,希望你考虑一下,别再给他们卖力了。
张大个朝四周环视了一圈,半晌才回答:“好,看来在诛魔门苦难的乡亲们,这次终于有新的希望了。”以前,我们都是找不到希望,才忍气吞声呆下来,每天都是混口饭吃,也无工钱,很多时候,连饭都吃不饱,他们都把我们这些乡亲当奴隶使唤。
“为什么到现在才遇上你?”张大个此时有种相恨太晚的感觉,对琴啸天羡慕至极。
对了,此事得暂且保密,不能让阿达森发现了,“你放心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赶紧把水担回去吧!说完,张大个挑起水桶,带着琴啸天又走出几十米,来到一处山坳地,一块大石下,有一口很深的山泉。平常,张大个和几名挑水工,起早贪黑都是来这里担水回去。
琴啸天估计一下,从杂役处来到这里,约有二里路的距离,一天挑三十担水,来来回回已是一百多里了,对一位普通人而言,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张大个就是因为每天这样锻炼,把自己练就成一身魁梧的身材。挑水这苦活,根本难不倒琴啸天,他就当锻炼一下身体。
张大个舀好后,又给琴啸天的水桶盛上,他问道:“你这是第一次,可以偷懒不用装满,阿达森也不会说你!”经常这样,他真的会亏菜饭了,那狗东西说到做到。琴啸天回答:“给我的捅装满,我得在阿达森的面前表现表现,免得他怀疑我!”
张大个想想也对,不过,这山路难走,装满了也会泼掉,回到杂役处,会专门有管理负责量水,达不到他们的标准,会被挨骂一顿。
琴啸天担着水走在前面,来到一片平地上,他突然一只手将扁担往上一抛,一挑水便飞上半空中,走在后面的张大个顿时惊呆了,“哇,你真的不错啊,还有这等身手,心里暗暗佩服!”再看,扁担仿佛镶在桶绳上一般,却像一片树叶轻轻落在琴啸天的肩膀上,依然是满满的两桶水,桶里的水连丝旖旎也没有,张大个从未见过这样身手,才彻底相信了琴啸天!
张大个的心里欢喜着,吹着口哨,喊着号子,跟在琴啸天身后,二人摇摇晃晃往杂役处去了。天幕如墨染一般,张大个和琴啸天还在厨房门口等着管理来量水,就在这时,阿达森却又神秘般出现了,他走过来拍了拍琴啸天的肩膀,“田啸,还看不出你还是个挑水的料啊!”
琴啸天一脸苦涩,“让达森总管见笑了,唉,谁愿意这样?我这不是没有办法么?”
阿达森脸上活泛起来,“既然你是第一次,今天的水,都不用量了。”说完,他大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