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得不站出来,站在台前:掌控军团图腾。
“其实掌握一件军团图腾,体内也会慢慢拥有特殊血脉,最终成为贵族!”
初照人叹息,她滴血,取代了秦风在这个军团图腾中的烙印,然后,又修改了一下加持给众人的属性,最终,对绯红之城的众人大声说道:“从现在开始,黑日军团成为过去:绯红军团成立!”
秦风背着行囊,带着印章,拎了主世界基地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把斩舰刀踏上了历练的征途,踏上寻找骑士道路的旅程:“这个世界上还是强者为尊:无论是贵族,还是其他什么,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所谓的身份和血脉,全都是渣渣!”
“那些骑士们那么凶残,他们一拳可以打爆三米厚的城墙,他们一脚能够踩碎大地;他们的掌风可以轻易的撕裂一个武士的血肉!”
“他们那么强大;唯有成为他们,我才能在这个世界中真正立足;否则,即便我掌握一个城池,最后,也会被这些骑士们随意的攻杀进去,然后彻底摧毁我的努力!”
“想要自己的努力不被摧毁,想要掌握更多权柄;我必须要成为骑士:因为,骑士是那么的强大:比我见到的任何人都要强大!”
“初照人或许是对的:这个世界中身份地位最高的是贵族,因为他们的血脉可以对付妖魔鬼怪;但,骑士一样可以对付妖魔鬼怪;更何况,骑士可以轻轻松松杀死那些贵族啊!”
“其他骑士们效忠于那些贵族,但,我秦风却永远不会效忠任何人:因为,我就是我,我要成为掌权者,我要成为霸主,我要让那些贵族们效忠我!”
迎着风雪,他朝雪原城走去!
不过,他并不是笔直的超雪原城走去,而是在极地冰原上画了一个巨大的弧线,一边磨练自己,一边朝雪原城走去。
路上,他和狼群厮杀过,也和四五米高的大白熊生死搏杀过,更是被十多米高的巨熊差点杀死。
最起初,他全身盔甲,手中长刀斩杀一切;但,经过十多日磨练后,他丢掉了长刀,身上的盔甲也被巨熊打爆。
然后,他就赤条条的在极地冰原上狂奔:他用身体撞死数吨重的大白熊,用拳头打爆凶残座狼的脑袋,他狂奔,竟然追赶驯鹿,把它们重重的摔在地上生吃掉。
每一天,秦风都能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同时,每一天他都在不断的接近雪原城:“等进入雪原城,我就寻找成为骑士的消息!”
数十日的磨练,让他的体型更加庞大!
他赤条条的,遍布伤痕,一头长发披肩,直接垂落在臀部,寒风吹熄,随风飘荡,看起来狂野无比。
短短数十日的磨练,虽然他依然没有踏足洞天境,成为武士;但,秦风却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实力在疯狂提升。
他甚至能够清楚的听到自己体内的血液流淌声,因为,他是的血气实在是太过强大,太过厚重了;强大的血气流淌,冲刷身体,每时每刻,都让他身体变得更强,让他实力变得更加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