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的是,随着费伦实力的逐步提升,模糊感知和绝对感知发出的警兆变得越来越少,如今的他即使对上持霰弹枪的匪徒两种感知也不会发出半点预警,原因很简单,霰弹枪的杀伤力已不足以对费伦造成伤害。
所以,当模糊感知察觉到武装直升机、稀罕示警时,费伦才会如此敏感,但结果只是虚惊一场,反倒是把对座的阿巴兹给吓得尿意频传,随时都可能流在裤裆里。
费伦收回思感后,很快发现阿巴兹望向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当下哂道:“你干嘛一副见鬼的表情?”
听到问话,阿巴兹如惊弓之鸟般卷曲进角落里,以手掩面道:“你、你你……别杀我!”
“我杀你干嘛?你还得给我带路呢!”费伦好笑道。
“砰!砰!砰!……”
阿巴兹突然跪坐在皮沙发上一直对费伦磕头,嘴里还碎碎道:“带、带完路,你……你也、可不可以不、不要杀我?”
费伦嘴角不自禁扯了一下,泛起一丝嘲讽笑意,调侃道:“你这头磕得也太假了吧?额头一点事儿没有,还他妈不见血!”
阿巴兹一听,赶紧连滚带爬扑腾到地上,就着铺了垫布的车地板“嗙嗙”狂磕头,其用力之猛,即使有垫布隔着,没两三下他的前额就迅速红肿起来,再不复之前费伦押着光头进毒仓时,他坐在沙发上那种从容淡定。
可惜的是,对于费伦而言,从轮回空间归来的他三观尽毁,人命死活神马的全凭喜好和心情,信手为之……
值得一提的是,人之所以是人,不在于会使用工具或有头脑什么的,而在于其适应性。
在燧人氏还没有开发出钻木取火的那个年代。人群部落照样能够茹毛饮血延续下去,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到今天,有的人连杀只鸡都拙手笨脚,这就展现了一个适应性的问题。
对于单个个体的人而言。想要生存或改变当前的生存状态,那么除了本事之外,就是需要极端的适应性,而没有适应性的人很容易就会落后于时代。
就拿杀鸡来说吧,平常不会杀绝对没人说什么,因为这件事无关乎生存,但当一个人流落荒岛,身边只有野鸡可食时,那他还是得杀鸡,就算杀了之后茹毛饮血却始终还是要杀。而一旦这人杀鸡杀惯了,适应了,他就会把杀鸡当剪草。其实杀人也是同一道理,杀得多了就会造成对生命的漠视,漠视之后也就自如了。
当然。费伦的层次比【漠视】还要高很多,那是因为他在轮回空间杀过的人就跟他吃过的饭粒一样多,达到这种程度之后,他的心(理)简直比阿喀琉斯的身体还要刀枪不入。
不过心理状态再好也架不住天上的武装直升机异动。当试飞的武装直升机开始朝地面降落时,费伦的感知警兆又起,好不容易才被他给压了下去。
可怜一直在磕头的阿巴兹,再一次感受到了身上汗毛被压伏紧贴在皮肤上的过程。吓得他磕头磕得更猛了。
随着凯迪拉克停下,对于车厢内“呯呯”作响的磕头声,费伦大感不耐,终于开声喝道:“好了,别磕了!”
“谢大人不杀之恩,谢大人不杀之恩……嘭嘭嘭!”又重重地叩了三个响头。阿巴兹这才如受气小媳妇般起身。
瞄了眼他红肿出血的额头,费伦哂道:“还愣着干什么?带路!”
“啊?哦、哦!”阿巴兹赶紧连滚带爬地撞出车门去,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费伦随即从容下了车,没来得及帮他搭门的阿巴兹见状赶紧诚惶诚恐地站在了他身后。
偏头瞄了阿巴兹一眼,费伦蹙眉道:“你站我屁股后头干什么?前头带路!”
阿巴兹闻言一个激灵。却不敢对费伦的话有丝毫反驳,忙佝着腰,如龟公般头前引路。坐在凯迪拉克驾驶位和副驾驶位上的司机和保镖见到这一幕只觉不可思议。
保镖纳闷道:“老板这是怎么了?”
司机瞪他一眼,斥道:“老板的规矩你不知道吗?不该问的别问,不然小心脑袋!”
保镖打个寒颤,不敢再乱说话,只弱弱道:“那你说,我现在要不要下去保护老板?”
司机又一瞪眼,冷笑道:“老板的规矩你不知道吗?没他的命令,谁敢不原地待命?想死的话你就去!”
保镖又打了个寒颤,不再吭声。
与此同时,费伦在阿巴兹的引领下七拐八绕,很快进了这处废旧码头。要知道,就在波斯湾边上的迪拜,别的没有,石油和码头那肯定是不缺的,也正因为资源丰富,所以这处旧码头才能被大毒枭西尔蒙以合法的手段给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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