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晓楼绝对算得上越国京城中第一大势力,就连禁军都对他们颇为忌惮。
为了凸显身份,出门办事穿统一的白色长袍。
执事级别的人,袖口和领口都镶金边,普通成员镶银边。背上还绣着一座三层小楼阁的纹样,京城里的人只要一看就知道他们的来历。
如此一来,景象就很奇特了。
大批白袍人来到京城街头进行地毯式的搜寻。
最先被怀疑的当然是各种贩卖妖兽的商铺。
兔子形态的小妖兽在京城的名媛圈子里很受欢迎。
药王大人豢养的兔子定然不是等闲品种,抓住了倒卖出去,绝对天价!
于是,那些卖妖兽的商铺就倒了霉。
百晓楼的人一进门就冲着掌柜大吼,“把店里的兔子统统拿出来!”
若是不配合,好滴,咱走着瞧!
明天你和小姨子的那点破事就要贴在百晓楼的公示板上了。
不用怀疑。
百晓楼绝对有这样的手段和本事。
这年头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查,总能查出点蛛丝马迹来的。
谁没点不可告人的秘密呢?
所以京城里的人对百晓楼敬畏三分,他们要兔子,也不是什么大事。
很快,百晓楼的人搜罗了一大批小白兔,各个毛发雪白,憨态可掬,可爱至极。
而药王家的兔子小姐特征明显。
它的尾巴特别蓬松,毛茸茸一大团,甩来甩去的时候华贵无比,尽显大家闺兔的显赫身份。
没有!没有!没有!
哪里都没有!
究竟去了什么地方?
百晓楼的人寻遍了京城的妖兽商铺,愣是没找到兔子小姐的踪迹。
也许,它急智的从捕猎者的魔爪中脱逃?
于是场面更加奇特了。
百晓楼的执事人手提着一串香喷喷的小胡萝卜,走街串巷!
还有一些修为稍低的人在街边烤红薯,守株待兔!
甚至还有人用绳子牵着一只肥壮的公兔子,在路上溜来溜去。
各种乱七八糟的手段,层出不穷。
为的就是把兔子小姐吸引出来。
墨念薇再迟钝,也不可能无视了这些人的努力。
而且她认出那身白色的制服了。
不就是百晓楼的人么?
他们在街上集体犯傻,也不知道在做什么事情!
再也不用担心迷路的事情啦!
只要找一个人帮忙带路就好啦!
墨念白绕了一堆弯路,不准备戳穿妹妹迷路的事情,索性放慢速度,推着柔柔在路上乱晃。
一路上,无数爱慕眼神停留在身上,回头率直飙百分之五百。
上到八十岁老妪,下到十岁幼女,看到墨念白的时候,统统被他的风采折服,恨不得多看几眼,又对墨柔柔嫉妒万分,恨不得取代她,成为被推着走的人。
就是辣么万人迷!
结合了女主和大蛇的所有优点,墨念白的容貌就像上天的杰作,没有缺憾,可以说,比大蛇还要吸睛。
他早就习惯了人族膜拜的眼神。
慧眼一扫,看着那些女子身上散发出的粉红色气流,不由心生感慨,道,“人族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灵,明明不了解我,光看容貌就对我产生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