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里面,简单的家居菜,林浩虽然已经发家了,但是并不会很铺张浪费,也就是三菜一汤,不过做的比较精致而已。
很多人发家了都喜欢大鱼大肉,林浩刚有钱那会儿,也是特能吃,后来慢慢就沉淀了下来。
大鱼大肉吃多了,往往还会感觉很不舒服,还需要花大量时间去运动,否则容易三高,所以控制饮食,其实是最好的养生办法。
陈静娴用手帕给儿子擦了一下嘴角的汤,现在陈诗华已经开始吃东西了,但是还不能吃太硬的东西,所以经常煲汤给他喝。
“乖儿子,叫爸爸。”
陈静娴教起来,此刻陈诗华已经会说话了,但是还有些胆怯,看起来不算是很活泼的孩子。
“爸爸——”
陈诗华大大的眼睛看着林浩,平时林浩忙,也没多少时间陪他,所以并不是太熟。
“乖儿子。”
林浩心里很开心,这大概就是做爸爸的成就感吧,不得不说,陈诗华正是好玩的时候。
男孩子就是这样的,等到了初中,男孩子就很让人头痛了。
“老公,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陈静娴小声说到,现在有儿子在这,林浩肯定有什么脾气,都的收敛,她是知道林浩虽然没时间陪儿子,但是对儿子还是很重视
要不也不会在过年的时候,搞什么金笔上谱了,这绝对上的大大的荣耀啊,要是生在古代,金笔上谱,那就是族里的长老了,随便几句话都不得了。
“什么事啊?”
林浩当然已经知道了,他还猜到这些信息,估计就是李福珍故意透露的,这就表示,李福珍很想来春城。
当然,来春城自然不是为了看什么帅哥了,都是为了技术。所以向电视里面演的那样,有钱人天天谈恋爱,争风吃醋,是非常不现实的。
尤其是有能力的世家子弟,肯定是把事业放在第一位,这或许也是李福珍,在事业上那么精明,最后在找男人那方面,笑掉大牙。
“这次倭国派来的代表,我认识,他是我的大学同学。”
想起李磊,陈静娴心里就恨,这家伙带给她的伤害实在太大了,所以不可能说放下就放下。
“就只是大学同学嘛?”
林浩幽怨的说到。
坦白倒是坦白了,就是有些不彻底,林浩倒是也能理解,要是他有前女友,他也不想坦白的太彻底啊,谁没有点小心思了,不过,心里这股不高兴,还是很真切的。
“我们,以前谈过恋爱,后来,他去倭国留学没有回来,就分了。”
陈静娴解释道,要不是因为林浩,她这辈子估计都不想再提这事,现在自己是林浩的老婆,自然有义务把事情说清楚。
“没有然后了吧。”
林浩斜眼看着陈静娴但凡她说再续前缘,他就要打人了,就算脾气再好,也忍不了这个。
“当然没有,不过这次合作,我免不了要和他接触,所以提前告诉你,希望你不要有什么误会。”
陈静娴松了口气,看来林浩也没太往心里去,毕竟自己和李磊并没发生什么,要不她不敢保证林浩会不会翻脸。
男人还是很注重这个的,更何况他现在事业有成,威风八面,自然对妻子更加有占有欲。
“我误会什么?恋爱自由,你要是看不上我了,我也不会
(本章未完,请翻页)
求着你留下,不过,孩子的归我。”
林浩心里虽然很在意,但是表面还是很强势,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
“你不要多想,我既然嫁给了你,还给你生了儿子,这辈子就不会在变了,即便将来我们出了什么叉子,我也不会在找其他男人。”
陈静娴摸着陈诗华的脑袋,她并不觉自己是对男人忠贞,她只是觉得,作为一个母亲,哪怕婚姻失败了,也不能让儿子难堪。
若是其他女子这么说,林浩肯定不信,但是陈静娴这么说,他是信的,要不是自己用强,她都可能一辈子不嫁。
不过了,为了那个什么李磊,一辈子不嫁实在太糟蹋人生啊。这也是林浩强取陈静娴的原因。
一队穿着整齐西服的男人下了飞机,有的带着眼睛,有的留着小胡子,没错,这就是倭国的特色。
总是穿的人模狗样,遇到人就点头哈腰鞠躬,其实内在都是禽兽不如。
为首的一个男人,下了飞机就一只手捂着嘴,似乎觉得这里的空气,脏了他的嘴一样。
“泰一郎,我听说,这是你的故国,这次回来,有什么感想?”
一个带着眼睛的男人故意问道,男人叫九野,和新磊泰一郎并不是很对付,他们表面上很尊敬李磊,但是实际上他们非常排外,要不是因为李磊有技术,他们早就让他滚蛋了。
“我现在已经是倭国人,这里只是我曾经住过的国家,要说什么感觉的话,嗯,还是那样透露出一股穷酸味。”
李磊调侃到。
“哈哈——”
一群矮小的倭国人开怀大笑起来,这个靠给米国当狗的民族,此刻却优越起来了。
所以华夏有句话叫做狗仗人势,就是很有深意的词啊。
“陈董,倭国的队伍已经下飞机了,我们要不要。”
办公室,秘书罗丽莎询问陈静娴,她...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