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这不也是没办法吗。”
听到刘秀对于92式重机枪提出的成见,詹姆斯无奈地说道:
“要是有更好的替代品,谁愿意用这种二战的老家伙呀。”
说罢,他指了指军火库中,多出来的,一排摆放着武器的货架道:
“专员先生,您去挑选一件拿手的武器吧,好在即将到来的丧尸潮中防身。”
“恩。”
刘秀点了点头,随后便走向了货架,并从上面拿起了一支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对于这种步兵的专属武器,他是颇为钟爱的。
步兵,这个兵种,代表着人类的血性情怀!
哪怕,步兵这个兵种在各种战争机器的面前是那么渺小、脆弱。
但是,就如勇敢的兵蚁一般,步兵敢于对任何强大的存在发起进攻,哪怕他们的对手是来自地狱中的恶魔!
不管再过多少年,不管哪一个兵种被淘汰,只要人类还有军队,就一定有步兵。
这也是刘秀挑选了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作为武器的原因。
相比于一夫当关的机枪,或是灵活飘逸的冲锋枪,他还是比较喜欢一颗子弹解决一个敌人的步枪。
真男人,就应该拉大栓!
“给,这是你的弹药,请拿好!”
这时,一位头戴蓝色头巾,留着络腮胡的矮壮男子走到了刘秀的面前,并将一盒装满了弹夹的土黄色弹药箱递到了他的面前。
“是给我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你了。”
刘秀赶忙从蓝头巾端着的弹药箱里抓起了几个弹夹,一股脑地塞进了口袋中,并感谢道。
枪械没有子弹,那就跟烧火棍没什么区别,蓝头巾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了。
“客气了,小兄弟。”
蓝头巾微微一笑,随后转身去忙别的事情了。
刘秀只感到心中有些暖洋洋的。
这位幸存者大叔,让他在末世之中,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之间的团结力量。
“咔擦!”
端起了手中的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刘秀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弹夹,拉开枪栓,试着将弹夹插入弹舱之中。
就像是用手去触碰滚烫的东西一样,将弹夹插入弹仓后,他飞快地缩回了手。
望着枪栓自动回复,重重地撞在枪身上的场景,刘秀不由地感到一阵后怕。
关于m1加兰德这支步枪,二战时期的米军给它起了一个诡异的绰号,那就是“加兰德的大拇指”。
之所以,要取这个绰号,是因为在给它装弹的时候,稍不注意,就会引发一场血案。
弹夹插入弹仓后,安装了弹簧的枪栓便会立刻回复,要是手指头缩地慢一点的话,那可就倒霉了,轻则手指骨裂,重则直接被夹断。
为此,二战时期的米军士兵们,可谓是付出了血的代价。
不过,比m1加兰德的装弹方式更为恐怕的,当属英国所装备的斯登冲锋枪了。
斯登冲锋枪,是二战时期英国的主要装备之一。
它的身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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