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山林之前经过了那场大火,有好多地方都已经烧秃了,但毕竟是山林,巡山的过程只能靠步行。
肖志学刚开始的时候还很有干劲,两个多小时过去之后,他就只能手扶着树干喘粗气了。
“雁子姐,你怎么连大气都不喘一口的,”肖志学一句话都得分成好几段来说,“你这样衬得我很没有用啊。”
沈承安慰他:“你雁子姐当初在警校的时候,体能这一块就吊打全系了,那时候都叫她金刚芭比雁,慢慢习惯就好了。”
林新雁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我可能是遗传了我妈的好体能,这种东西天生的,没办法,不要自卑啊。”
肖志学没有自卑,只是有点怀疑人生了。
上次那场大火里,有不少野生动物都被烧伤了,也有一些在仓皇间撞到了哪里受伤的,都已经被转移到麋鹿苑去治疗了,现在大部分受伤的野生动物都已经差不多恢复了,理论上肯定是要放它们回归山林的,但山林现在的情况适不适合它们生存呢?
这就是这次林新雁他们上山来巡山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随着最近巴陵市气温的升高,森林火险气象指数也在增高,虽然已经距离扑灭山火有一段时间了,复燃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但还是不能完全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同时也要来巡视一下,有没有盗猎者在这里“守株待兔”。
第一天结束的时候,暂时是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人,也没有发现新的燃点。
晚上回到小木屋的时候,肖志学的腿都麻了。
沈承去烧了热水来,林新雁就很轻车熟路地去把盆给找出来递给肖志学:“你泡个脚,会舒服很多。”
肖志学也就没跟他们客气,烧了热水去泡脚。
脚都已经磨起泡了,他一边泡脚一边龇牙咧嘴的,还在感慨:“你们两个是人吗?走了这么久的山路,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沈承去泡了三桶方便面,把其中一盒放到肖志学手边能拿到的位置,说:“慢慢你就习惯了。”.qqxsnew
肖志学呻吟一声,问:“敢问壮士花了多长时间习惯的?”
沈承云淡风轻地答道:“也就三五年吧。”
“三年还是五年?”
一旁正收拾折叠床的林新雁说:“你听他的呢,他至少干了八年巡山的工作了,这山平时都没人上来的,就他每年都来,当时山火燃起来,要不是他带路,扑火队都没那么快找到上山途径。”
毕竟当时已经烧得根本看不清路了,除了沈承,没人能摸瞎进去。
肖志学泡着脚还哆嗦了一下,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山上不会还有野兽吧?”
“有肯定是有的,之前的大火让很多野生物都躲藏了起来,它们会怕山火,也会怕人类活动太频繁,之前大部队上山扑火,一定也给它们带来了很深的恐惧,”沈承回答他,“所以晚上必须有人守夜,它们有可能会沿着光的方向过来。”
肖志学问:“那我们就不能不开灯吗?没光不就不会引来它们了?”
林新雁轻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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