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钱花,自家的公司用不着他操心,有哥哥姐姐们操持,他连去都不必去,只每年年底等着分红就好。
可他闲不住,而且喜欢尝鲜,十年前关守恒出国后不久,他也去了美国留学,在国外念书的时候,看上了动漫产业,所以就自己开了一间动漫公司,几年下来也经营得有声有色,不过今年回国后,公司的效益就每况愈下。
国外的动漫产业发展得早,技术和市场都很成熟,但国内这方面起步晚,至今国内也没有几家像样的动漫公司,全国的小朋友都在看喜羊羊与灰太狼。
“有我能帮上忙的地方吗?”关守恒从酒架上取下开酒瓶的工具,以及两只酒杯。
齐遇懒洋洋地摇头,“你的工作太专业了,而我的公司是越幼稚越好。”
“如果需要钱的话,尽管开口。“关守恒很大方地说道。虽然他一己之力不可能挽救了齐遇的整个公司,但这些年来他积累了不少人脉,认识很多商界人士和银行家,或许他可以从中帮齐遇牵线。
“这个倒不用,公司还能再撑一阵子吧,实在不行我就回家找老头子要钱呗!他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我饿死街头吧?”齐遇笑着说道,“砰”的一声,开了红酒。
关守恒点点头,不再多说。
他知道,无论齐遇如何山穷水尽,总还是有家可回,只是他自己不愿意回去罢了,而且这厮绝对不是因为什么自尊不自尊的问题,而是因为面子问题,他不想让家里的老爷子笑话而已!
不过,齐遇这个人天生就是个玩家,公司眼看着都要破产了,他竟然还有闲情逸致喝酒,享受生活。
不得不说,他可真行!
“阿恒,不说那些了,来,干一杯!”齐遇很有兴致地说道。
关守恒不置可否,举杯与他轻轻碰了一下。
82年的拉菲,是法国红酒的代表和典范,口感馥郁芬芳,韵律优雅,层次极为丰富,有着独一无二的波尔多红酒的风采,是华丽的典范。
两人十年未见,可男人之间的友情,从不会畏惧流年。
十年间,关守恒刻意封闭自己,不去想任何人、任何事,一心只想着出人头地,甚至连齐遇也不曾联系过,而齐遇当然找过他,但找到时他已经坐上了去德国的飞机,从此也就由着他去。
但十年不见,他们的友谊只增不减。
“真是可惜了,这么好的酒,我竟然是跟你一起喝,浪费!”齐遇忽然抱怨,意思是如果有个美女就好了。
关守恒轻哼,“你的女朋友还少?”
“自从我的公司出现财务问题,来找我的女人是越来越少了。”齐遇哀怨地说,可那语气里还真听不出有多伤心。
从来不曾上过心的,来与去,也没什么不同。
关守恒啜饮着杯中红酒,眸色深沉,如果他也能像是齐遇这般潇洒就好了,就不必再这样虐待自己。
齐遇当年比关守恒出国晚一些时日,自然是知道沈眉的事情,只他只知皮毛,薄荷和关守恒之间具体的恩恩怨怨,他也不了解,所以他只当做是天理循环,因果报应,只替关守恒感到痛快。
“薄荷……”他试探性地提起,想必她家破人亡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吧?
关守恒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一紧,沉声说道,“我见过她了,她现在在我手下做事。”
齐遇哪里知道薄荷是故意用博士论文当借口,他理所当然地以为她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所以感觉大快人心,好,风水轮流转,太好了!
“干杯!”他很兴奋地举杯。
关守恒不置可否,再次一饮而尽。
男人之间就是这样,有时候自诩为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不必明说,可有时候,其实他们都聪明反被聪明误。
薄荷家破人亡的遭遇,关守恒仍就是一无所知。
***
天,终于亮了。
薄荷抬首从厚厚的文案里抽回精力,终于大功告成了!
“妈妈,我们成功了!”安安伸出手掌,与她对击一下,表示胜利。
薄荷忍不住用力抱了下儿子,“多亏了安安!你真是太棒了!”
安安耸耸肩,“我只做了三分之一,还是妈妈功劳最大。”
“安安,你辛苦了,快赶紧睡一下吧,幸好今天是星期六,不用上学。”
“可我跟吴悠约好了,早上要一起去人民广场打球。”
“妈妈给他打电话,说你需要补眠,明天再去,OK?”
“OK!”
薄荷笑笑将儿子拖回他自己的房间,让他躺好,帮他盖了被子后,才轻轻带上房门。
她看看墙上的时钟,还早,所以她有时间给自己的眼睛做个冰敷,否则顶着一对熊猫眼去见他,肯定会被他奚落一番的!
无论如何,她都不想在他面前示弱!
***
与此同时,关守恒也从梦中醒来,他睨了一眼沙发上睡姿夸张的齐遇,忍不住皱眉。
昨晚两人畅饮,不知不觉就醉了。
“齐遇,你还要不要去上班?”
沙发上的人咕哝一声,“不去了,本少爷要睡觉!”
关守恒好笑地摇头,不再理他,径自去浴室洗漱。
今天是星期六,但对于他来说,仍旧是工作日,目前博览会的工作日程排得很紧,一天都不能耽误。
洗漱完毕后,是五点五十分,他出来后到衣柜前找出运动服换上,六点钟准时下楼跑步。
在国外的时候他就有这个习惯,一个优秀的翻译官,除了良好的专业素质外,一个好身体也是必不可少的,否则会被那繁重的工作任务及精神压力打垮。
下了楼,他沿路去平时常去的公园,但昨晚宿醉,让他今天的精神有些不济,所以他想多活动一会儿,沿着道路,前往了人民广场的方向。
早上来广场健身的人非常多,主要是老年人居多,不过也有年轻人,更有孩子。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停下。
这十年间,他不知不觉就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一看到孩子就忍不住心潮起伏,从1岁的婴儿,到10岁以下,不论种族肤色,不论男孩女孩,他的目光就会不自觉地停留。
一次次看着,一年年看着,越看越失望,越看越痛苦,那每一个,都不是他的孩子。
尽管很多时候,他强行命令自己不许看,因为越看心越痛,但他大部分时候,都还是忍不住停下来看看他们,今天也一样。
那块篮球场地上,有一群孩子正在打球,其中一队的核心人物,十分扎眼。
那孩子穿着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看上去很清爽,可是……他那头发是怎么回事?
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但他粗略数了一下,他的脑袋上至少有六七种颜色!
天哪,是他老了吗?还是现在的孩子太过新潮?
他忍不住皱眉,那孩子看起来还不足十岁啊!
如果那是他的儿子,他一定把他抓去理发店,剃个光头!
可是,那怎么可能是他的儿子呢?永远也不可能。
他自嘲地苦笑,他已经可怜到就算被叛逆的儿子气炸肺的机会都没有。
像是无法面对那份心底的悲哀,他连忙移开视线,想要再去别的地方,可就在这时,那个头顶彩虹的孩子忽然转过身来。
关守恒忽然一怔,怎么……那么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