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这叫勾魂,要命啊。
情急之中,他“扑嗵”一声跪地上,双手支地,磕头求饶:“马哥,你大人有大量,放过我吧,我阿豹愿为你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阿豹。”马义惊疑地望着磕头好掏蒜的阿豹,想了半天才想起这个有点眼熟,自称阿豹的人是谁了。当初自己刚找到菊子时,这人就和菊子在一起,他是步仁的保镖,活埋自己的刽子手之一,他杀步仁时,也是他在自己背后开枪,让他刺杀行动暴露,逼得他落荒而逃。
原來是仇人相见啊。
拷。马义为自己糟糕的记性悲哀。
“我想起來了,你,曾经杀过我。而且不止一次。”他对阿豹说道,他音量不高,但它就如同一道催命符,让阿豹浑身一震,当即就想脱~裤子……尿尿(嘿嘿,你往邪恶那方面想了么。)。他赶紧~夹紧双~腿,逼退尿意,一脸悔恨交加的样子,“马哥,我当初也是受步仁指使,我就是一个小卒子,实在是事出无奈才冒犯了你,所以请你高抬贵手,放我一马,好不好。”
马义沒说话,一道橙黄色光芒暴起,阿豹顿觉下巴有一丝生疼,这光芒,他太熟悉了,因为他刚刚才见识过,亮仔惨死的一幕再次浮现眼前,阿豹顿时脸色如死灰,他浑身冰凉,如同坠入冰窖。
“阿豹,你特么滴快來啊……”他仿佛听到步仁在喊他。
“阿豹,你必须下來陪我……”他似乎听到步高在吆喝。
“阿豹,來,來,我们去喝酒去。”他似乎看到亮仔在向他招手。
“马哥,对不起,真不是我想杀你,我是吃人饭受人管,迫不得以。”阿豹眼角溢出泪水,苦苦哀求。马义收起橙刀和杀气,“好吧,我相信你是受人指使的,所以我大人有大量,决定不杀你。”
“呃……”阿豹却愣了,他沒想到马义会这么好说话,所以他竟然反应不过來。
“莫非你不相信我。”马义鄙视。
“信,我信。”阿豹如梦初醒,他双手抱着马义的大~腿,感激涕零,简直把马义当作自己亲爹敬仰,曾经灰暗的内心,也漏进了一丝光线,心说这世界上还是好人多啊,我再不好好做人,就真对不起当和人民的期望了。
于是他暗下决心,从此一定要跟当过走,在当有话,听马哥的话,洗心革面重做人,为滨海市人民鞠躬尽瘁死而一已神马的。马义厌恶地将他一脚踢开,“我去,你是不是有病啊。那么喜欢抱大~腿。”
“呵呵,马哥的大~腿抱起來爽嘛。”阿豹爬起來,重新抱住马义的大~腿,一脸幸福得要死的**的样子。马义顿时鸡皮疙瘩暴起,“莫非你也喜欢吹~箫、暴菊~花神马的。”
“这个……如果马哥喜欢,也可以有啦。”阿豹羞涩地说道。
马义彻底服了,早在二千多的多年前,孟哥就说过:“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这话很好懂,上过初中的人都能读懂,所以小笔就不再解释了。总之孟哥的意思就是,作为男子汉大丈夫,必须得有骨气!
骨气是什么。
骨气是男人的脊梁,是和女人的贞操一样宝贵的男人的操守,沒有了骨气的男人,灵魂是软弱的;沒有骨气的男人,如同沒有了贞操妓~女。马义忍住恶心,问阿豹:“你认识长孙望啵。”
马义的问題太突兀,阿豹不明白他的意思,便脸上讪讪,“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啦。”
“哦,也对,人家是贵族,而你却是上不了台面的混混,你们之间的差距,宽过太平洋,他怎么会认识你呢。”马义释然,“要不,我介绍你们认识。”阿豹眼睛一亮,“真的。”
“木有问題啦。”马义打下包票,“而且我相信他会喜欢你的。”说罢,马义嘴角显露一丝邪恶的微笑,大脑yy阿豹和长孙望上演互暴菊花,情爱绵绵的活春宫,太邪恶了,他强大的内心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阿豹从马义的笑容里看出他貌似不安好心,可是他虽然是混混,但是他本性是纯洁的,思想都沒有马义龌龊,他想过马义会杀他,手段也可能极其残忍,但是他从沒有想过马义会将他往这种火坑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