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的、先验的)奥用却没有法规可言,因而必须对其先验使用方法(从定义出发的独断论、从正反两方争辩并互相证伪怀疑论方法、还有假设和证明的的方法等四个方面)加以训练,确立一些「消极的」规则,以限制纯粹理性的扩充到可能经验之外的倾向,从而为建立一种有关经验的形上学准备了方法论的原则。
知识论要义与其他,虽然康德使用的是批判哲学,他本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学理论。
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约翰、洛克、大卫、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於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於人自身的理性。
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康德认为知识是人类同时透过感官与理性得到的。
经验对知识的产生是必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要素。把经验转换为知识,就需要理性(康德与亚里士多德一样,将这种理性称为「范畴」),而理性则是天赋的。
人类通过范畴的框架来获得外界的经验,没有范畴就无法感知世界。因此范畴与经验一样,是获得知识的必要条件。
但人类的范畴中也有一些可以改变人类对世界的观念的因素,他意识到,事物本身与人所看到的事物是不同的,人永远无法确知事物的真正面貌。
而时间和空间在康德看来是两个先天特殊的概念。在《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康德指出,没有人可以想像一个存在於没有时间与空间的世界中的物体,因此他强调没有时间与空间,经验就是不可能的,这两者先於一切经验。
此外康德也认为经验必需来自於心灵以外。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感知、理解他周围的世界,但永远无法感知、理解自己本身,因为知识的产生需要时间、空间与范畴三个要件。
在因果律方面,康德也推翻了休谟的观点。休谟认为因果律并不存在,人类只是由於习惯才认为两个现象之间有关联。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感知白球与黑球的运动,但却无法感知白球导致黑球移动的肇因。
正是因为我们无法感知因果律本身,所以休谟认为我们无法证明因果律的存在。但是康德认为因果律是人类理性的结果,康德赞同休谟认为因果律不来自於经验,但他相信可以证明自然法则,因为自然法则就是人类认知的法则。因果律其实就是人类理性的表现。
在宗教问题上,康德承认无论是经验还是理性都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但是他认为,为了维护道德的缘故,我们必须假设上帝与灵魂的存在。
他把这些信仰称为「实践的设准」,即一个无法证明的假设,但为了实践的缘故该假设必须成立。
《实践理性批判》的哲学要义lun理学方面,康德否定意志受外因支配的说法,而是认为意志为自己立法,人类辨别是非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而不是从后天获得。
这套自然法则是无上命令,适用於所有情况,是普遍性的道德准则。康德认为真正的道德行为是纯粹基於义务而做的行为,而为实现某一个个人功利目的而做事情就不能被认为是道德的行为。
因此康德认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道德规范并不取决於行为的后果,而是采取该行为的动机。
只有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才是自由的,因为我们遵守的是我们自己制定的道德准则,而如果只是因为自己想做而做,则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你就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
其学说用其自己的说法乃是主要回答四个问题:我能认知什麽?我应该做什麽?我希望什麽?人是什麽?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