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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天满满意外,自己显灵会勾引天雷,这雷不是真正的霹雳,而是法中雷,轻易不会落地的...真正雷也好,法中雷也罢,总归都是雷,不会轻易落地不表示就永远不落地,偶尔...也会落下一两次。再仔细看看那个挨劈的小子,金铃天暗吸一口冷气:这般气运...可少见得很。
离山一群要紧人物个个大惊失色,忙不迭冲上前去扶起苏景,见小师叔没事,沈河先是松一口气。随即又面现怒色:“大天魔,离山与你素无瓜葛,为何动雷霆伤我门中长辈!”
大天魔又如何?伤离山门下,沈河就一定要讨回这个公道!
沈河可不晓得这是意外。
金铃天又是什么样的凶獠,他没想着劈苏景、纯粹雷霆意外落地,可劈了就是劈了,有什么可解释!闻言冷笑森森:“你管我为何。劈了就是劈了,若想动手就拔剑。”
沈河拔剑,长老拔剑、离山拔剑!
苏景赶忙摇头,连嘘带喘吃力不堪,苦笑:“与大天魔无关的...掌门忘了?我有十年运势大旺啊。”
都这般模样了,还在嘴硬非把‘十年倒霉透顶’说成‘十年运势大旺’。沈河被他气笑了...那边金铃天也笑了:“你这小娃有些意思,想没想过修魔?你点头,我传经。”
苏景立刻点头,修魔?肯定不会的,不过点了头他就传经...大好参考啊,录一份,再把金铃天真传送给天魔宗。又是好大人情啊。
金铃天说到做到,一枚魔玉简扔给苏景。
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离山能做到天宗之首,绝非知错不认。晓得自己误会金铃天了,沈河收剑、拱手,对大天魔道:“晚辈唐突了,魔尊见谅。”
“再来瓶酸梅汤!”金铃天浑、金铃天横,金铃天有趣。
戚东来往返一趟。自甘‘跑堂’,红长老出手大方,五瓶酸梅汤送出去了。
又是一番痛饮,金铃天不再理会离山,继续对叶非道:“真龙废了,修为没了,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修麒麟的机会摆在面前。你一句可要可不要的就不要,推辞了,几人能做到?都他娘落魄成煞笔了还不肯退而求其次,傻到疯了。你不是真魔又是什么!你道修魔简单?我却道修魔千难万难,大小三千世界,大世界千万万人,小世界也有万万人,有几个能如你这般?莫再啰嗦了,随我走吧,魔坛今日大排筵宴,为你接风!你不是想胜过陆角么?成就真魔,逍遥宇宙,陆角又怎是你的对手?”
“就算我成就了真魔,你怎知我就不怕陆角了?”叶非开口,语气漠然:“我不怕你,却怕陆角,那你以为,你和陆角谁更‘凶猛’?”
此凶猛非彼凶猛,与实力无关的。
大天魔眨眼睛,正想再说什么,叶非就抢言道:“我要修‘若我当年如此,就不会怕他’的本领...是我要修,修!不是白捡。再就是...我叶非,占族之首,不飞仙则已,若飞仙便是占族天、占族神、占族第一仙,占家仙,去给你真魔当弟弟?一千零一弟?笑话!”
宁可不飞仙,不做千零一。
言尽于此,叶非起身迈步就走,再没兴趣应酬金铃天...成魔成佛,成仙成神,不管成什么都是超脱凡俗、成就永生之身成就宇宙逍遥,叶非竟不肯成魔。
走了几步,叶非又停步,金铃天面露喜色,可叶非根本不是和他说话,望向苏景道:“之前心神激荡,忘了一件事:肖斗斗被扣离山,我得带走。”
无亲无友,只有几个属下的叶非。
苏景痛快点头,叶非不谢转身走了,由得金铃天站在原地,他都懒得再去多看一眼。
金铃天眼睁睁看着叶非走远,面上喜色愈浓,忽然纵声大笑:“叶非,不管你自己认不认,你都是魔,一千零一上位魔尊之位,老子给你留着!”大笑声中转身欲走,不料面前人影一闪,一个长相威风的虬须大汉跪在面前,恨不得伸手去抱大天魔小腿似的,声音娇滴滴麻酥酥:“启禀大老爷爷,姓叶的不识好歹,辜负您老一片好心...可您老好歹来一趟,也别白走不是,孙孙儿愿跟你去...一千...零二?”
金铃天打赤膊的,是以背后那层鸡皮疙瘩清晰可见:“憎厌魔的崽子?”
“是呢,憎厌魔的小孙儿。”虬须大汉受宠若惊,一笑妩媚。
“边呆着去!”鸡皮疙瘩褪了又起,金铃天再不敢多呆,顿足飞天。
戚东来不失望,满心欢喜——人越憎厌,他越开心,能恶心到大天魔,简直成就非凡!不过再怎么欢喜,他都记得一件事,用力对着金铃天的背影喊道:“大老爷爷,忠义老爷爷还在人间疗伤,您得帮帮他啊!”
“秦吹,吾弟,留在人间对他只有好处...你转告他,安心休养,莫胡思乱想,待我手边事了自会来看他。”滚滚魔音中,金铃天消失天际。
雷霆消了、乌云散了,露出广阔无垠湛蓝天穹。那天空,漂亮得要死。
ps:自卖自夸,这章写得爽爆了!
比中土联军逆袭驭界还要爽。
叶非、沈河、金铃天、酸梅汤、骚戚东来......写得太过瘾了!
第九百零三章。好久没这种感觉,写完都不舍得留,非得赶紧发出去的感觉。
艾玛,猫腻蝴蝶蓝德罗巴孙燕姿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