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文书中那个所谓的长沙县张翔,是个出名的清官,字浩殊,号望月先生,不但为官清廉爱民如子,断案更是明察秋毫铁面无‘私’,就连开封府尹包拯,对其也曾赞以“岂敢妄言为民事,怎当长沙张浩殊”的评价。不过,这种地方命案向来是由刑部直接负责的,临安这位糊涂县官想破了头皮,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封府会在中间‘插’上一杠子。
事实上,李巧儿的儿子王继,一直一来对有关于母亲的一些风言***也很是郁闷,此次母亲又傍晚外出,便想跟在后面一探究竟,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没想到母亲只不过是敲了敲张超家的‘门’便离开了。此后母亲被抓,王继便觉得母亲是被冤枉的,从家里拿了些银两买通差役,更是得知母亲已经被打入死囚牢,正等待刑部狄文秋后问斩,此时的王继一不做二不休,拿了些路费,便只身去了东京汴梁开封府,并雇人写了张状子到开封府喊冤。在当时,开封府的包青天可是全国出了名的清官,王继深信,能为母亲洗清罪责的,天底下也只有包拯包大人了。
这么一来,临安的那个糊涂县官也是搞得很没面子,明明是自己地盘的出的事,确偏要发给邻县重审,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找茬啊…
当时,包拯对于这个十四岁的娃娃能千里迢迢来开封府击鼓喊冤也很是意外,问明来龙去脉后更是被王继的孝心所感动,便与当时的刑部尚书邹岩一同审阅了临安府的杀夫案卷。当时,临安的那个糊涂县官名叫刘同,外号刘不清,虽然不贪,但却是出了名的糊涂官,别的不说,光这个糊涂名号就够两位大员三思的了,这也是包拯向邹岩建议将案件发回重审的重要理由。而重审地主审官,便是深得包拯信任的长沙县令张翔。
刚接手这件案子,张翔便发现了刘同断案地一个重大失误——案件从头到尾,竟然没派人去李巧儿地家中搜查过,于是便带了几个衙役前去挂查。这一查可不要紧,在李巧儿装陪嫁的大箱子中,张翔竟然搜出了一个还残有白‘色’粉末的小瓷罐。后来证实,罐中残留的粉末正是剧毒砒霜,且与受害人王昆所中之毒基本一致,且据店铺伙计‘交’待,这个陪嫁的箱子,钥匙只有李巧儿一个人有。提审了一次李巧儿后,张翔便第二次给李巧儿定了死罪。
连远近闻名的清官都能冤枉自己,李巧儿也绝望了,按大宋律的规定,谋害亲夫不是一般的杀人,是要游街示众的。为了不让父母‘蒙’羞,在刑部狄文到达临安的前两天,李巧儿便在监墙上写了一封血书后撞死在了狱中,而其子王继也由此下落不明。在给李巧儿收尸的时候,牢头注意到了墙上的血书:
我本清白如雪,怎奈天降冤狱。什么正大光明,什么朗朗乾绅?官官皆为相护,让我世道无良。
明镜不明,清官不清,天日‘混’沌,生又何干?死又何干?尔等害巧儿冤枉死于此,日后必遭惨报,我着红衣而卒,必将化厉鬼为我冤屈,我冤不洗,从今临安无宁日。
这两段血淋淋的绝笔,看得牢头也是脖颈子冒虚汗,再看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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