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跟着我一起出来吃苦打工。”语气中充满了愧疚。
“多美啊,我叫了人来,你先压着背景板,我们把绳子固定好!”刘在明说。
宋志超就开始和他一起动手固定四角的绳子。
背景板很大,一两个人还真难搞定。
无奈之下,刘在明只好又从摄影组叫来三个女的,一起动手这才把高大的背景板重新竖立起来,用绳子系着,紧紧固定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宋志超也累得不轻。
这时候刘在明端了咖啡过来,那咖啡装在一次性纸杯内,好像很热的样子,还冒着热气。
原来像他们这样的摄制组一向都有饮咖啡的习惯。
一方面是韩国年轻人逐渐美国化,生活习惯什么的,以吃汉堡饮咖啡为荣;另一方面咖啡可以很有效的醒脑提神,像他们这种搞艺术创作的,基本上都养成了饮咖啡的习惯。
“我说过的,邀请你饮咖啡。”刘在明笑眯眯地把咖啡递给宋志超。
宋志超也不客气,接过咖啡,感觉掌心一片炙热。
刘在明看着宋志超,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年轻人,二十五六岁样子,长得很帅,穿的也很得体。
色泽灰亮的韩版西装穿在宋志超身上,就跟衣架子一样,俊朗帅气。
刘在明一向自认身材很棒,也经常被女朋友金多美称赞是黄金比例模特身材,可是与宋志超比起来,却高下立判。
“哎一股,这是衣架子啊衣架子!”刘在明赞叹。
突然,他眼睛一亮,不经意间看见宋志超这套西装的牌子---竟然是很奢侈的“阿玛尼”!
要知道韩国社会虚荣风盛行,以至于女孩子都以挎着香奈儿,普拉达,LV这样的奢侈包包为荣;男人则以穿布莱奥尼,班尼路,范思哲这样的奢侈西服为尊。
像刘在明这样的,衣柜里也少不了有一两件品牌很不错的西装,但唯独没有阿玛尼这种级别的---太贵了,他还要存钱结婚。
现在见宋志超这身西装竟然是大牌子阿玛尼,不禁有些羡慕。
“这个阿超看起来也很有品位。只是他一个私人司机一个月能赚多少钱,还穿这样名贵的衣服,估计也是刷卡或者贷款买的!”
“哎呦,现在的年轻人啊,都太爱慕虚荣了,也太奢侈了!”刘在明摇摇头,不知道是羡慕还是嫉妒。
忽然---
“咦,你的衣服好像脏了……”刘在明发现宋志超左肩膀上沾染了一大片泥土。
宋志超素有洁癖,皱皱眉头。
“不要紧的,过来拍摄我准备了好几套衣服,你的体型和我差不多,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先穿我的。”刘在明提议道。
宋志超摇摇头:“不用,我脱下来处理一下就行。”宋志超可不喜欢穿别人的衣服,洁癖不允许。
刘在明点点头,还以为宋志超舍不得脱下这套名贵西服,于是就指着一旁房车道:“那边有更衣室,还有清洁用具。”
“多谢!”宋志超饮几口咖啡,然后走向房车。
房车很大,里面放着很多东西,还设计有更衣室。
宋志超在里面关上车门,先取下手腕上戴着的那块限量版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这块手表幸亏没被刘在明看到,看到的话一定会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至于韩佳人,对女士奢侈品还懂一些,至于男士奢侈品,她就很外行了,即使宋志超戴一块“梅花”,她估计也看不出好赖。
取下手表,放入裤兜内,宋志超又把套着的西服外套脱下,然后拿起房车上备用的清洁用具,十分耐心地清洁起来。
……
差不多十分钟后---
宋志超看看清洁后的西装外套,虽然还有一些污渍,却比之前好上许多,现在也没其他办法,只有先穿着,等到回去后拿去干洗。
重新穿好西服外套,宋志超也懒得把那块百达翡丽重新戴上---主要觉得自己手有点脏,又是洁癖惹的祸。
宋志超直接从房车上跳下来,虽然心里头对那点污渍还有些膈应,却也只能忍着。
“今晚新罗度假酒店要举办盛大舞会,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呀!”
宋志超一下车,就见另外一辆豪华房车旁,一名气度不凡英俊潇洒的男子正在和韩佳人交谈。
那男子有些面熟,正是之前跟韩佳人一起搭档拍广告的那位大明星。
韩佳人明显有些不耐烦,眼神飘忽,似乎在应付,一看见宋志超就忙道:“不好意思,我朋友出来了!”
然后快步走到宋志超身旁,压低声道:“借你手臂一用”,直接挽住宋志超的手,然后侧身不着痕迹地靠在宋志超肩膀上,露出灿烂笑容,一副幸福模样。
英俊男子见状,瞳孔缩了缩,但还保持着风度翩翩模样,主动朝宋志超伸手道:“你好,认识一下,鄙人朴俊亨,也是这部广告的男主,跟韩佳人小姐是搭档!”一边说着,一边故意露出手腕上比百达翡丽低了几个档次的伯爵手表。
宋志超与他握手:“宋志超---开车的!”
“呃,开车?”朴俊亨一愣神,瞄了一眼宋志超光秃秃的手腕,立马会意,“这也就是个穷鬼,不开车还能做什么?!”
紧接着朴俊亨又注意到了宋志超所穿的西装,他毕竟是大明星,对奢侈品什么的门清,一眼就看出来宋志超所穿西装的品牌。
“哎呦,还学人家穿阿玛尼----现在这世道,阿猫阿狗都可以穿名牌了!”朴俊亨摇了摇头,又瞄了一眼,恰好看见宋志超肩膀上的污渍。
“呵呵,谁会穿着阿玛尼做那些粗活,不用说,八九也是A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