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灼灼月色之下,更是承托出他的俊美。
墨发在夜风中轻轻的飞舞,他的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笑意。
而他的目光所看去的方向,正是宁城!“你到底还是选择了他,或许你早就已经忘记我了,一万年,本君以为是一万年,原来不知道过去了多少万年,你既然不愿意找本君,不愿意想起本君,那么本君就只能去找你了,管他什么圣佛,你只能是
本君的。”
没错,这个男子就是当日常倾虞进入黑暗之渊以后,所遇到的那个送给她丹王鼎的人。
这个自称为是魔君的男人。
他是魔君,是天魔,是高过焚天不知道多少倍的魔。
男子说罢,便直接的飞向了魔族。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常倾虞过的可以说是水深火热。
君暮华的强势宠,让她有些吃不消。
白天君暮华是人前人后想方设法的宠爱她,夜里君暮华是不遗余力的用尽心思的宠爱她。
每次常倾虞都担心肚子里带孩子,可是君暮华却是每次都保证孩子不会有事。
这转眼又是两个月过去,常倾虞的肚子已经明显了。
而寻花使者和白千凌的婚事也到了。
本来白千凌不想大肆操办的,但是寻花使者却是不答应,非要搞得十分的浓重。
君暮华也很赞成寻花使者的意思,所以白千凌觉得既然自己哥哥君暮华都觉得这样好,便没有再拒绝。
随着白千凌的动作,额前金色的流苏轻轻的撞击,发出清脆的声响。“倾虞,我好紧张啊,以前看着你和哥哥相爱,我总是想要分开你们,觉得你会毁了哥哥的修为,觉得哥哥的圣佛,不会有爱情,所以也觉得自己也不会有爱情,没有想到,转世一次,竟是遇到了自己的爱
情,寻花使者他很好。”
白千凌一身鲜红美丽的嫁衣,双手捧着常倾虞的手说道。
“姐姐,你会和寻花使者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的,他的确是很好,特别是对你,他和君暮华一样,即便是忘记了,还是会重新的爱上自己最初深爱的人。”
今日是白千凌和寻花使者大婚的日子,常倾虞自然很高兴。
“嗯,我们也会像你们一样,过段时间,哥哥就要做神皇大帝了吧。”
白千凌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常倾虞微微隆起的肚子。
“他本可回到佛殿,但是他却说,不想给我任何的压力,所以就留在了三十二重天了。”
常倾虞说道,其实君暮华的一起很简单,不回佛殿,不让外人知道两人是圣佛和佛尊,不给常倾虞那毁了圣佛修为的压力。
两人真心相爱,何来毁了修为一说!
“如此也好,其实对于我哥哥来说,不管是在佛殿,还是在三十二重天,只要能和倾虞你在一起,在哪里都好,哪怕是只做一对凡人夫妻,他也是愿意的。”
白千凌说道,她现在没有叫常倾虞嫂子,因为她觉得叫常倾虞的名字会比嫂子更加的亲密。常倾虞笑着点头,她自然知道君暮华的想法,不过她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倾虞了,不管在哪里,她也依然选择和君暮华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