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没见天日了,还不如带着罗溪女一起出去转转,对他身体也好。
事情就这样顺理成章定下来了。
龙门城已经今非昔比了,现在想要用一整天的时间就把龙门城逛完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所以魏征带着罗溪女和她的几个族人花了三天时间才转完了龙门。
期间罗溪女对什么都新奇,不管是吃的喝的,看的玩的,她总是看到就买。问题出现了,罗溪女能有多少钱啊,而且她带的钱大多数都是族里的共同财产,这次北上还有给族里买些东西的任务呢。
可龙门现在的消费水平在逐渐提高,那点儿钱根本不够看的。于是这帮山里人每人抱了一大堆东西,身后还跟着几个小厮也给大包小包的提着,可等付账的时候却傻眼了。
魏征有些哭笑不得,这都是些什么人啊,买东西难道不先看看价格吗?又不是有钱人,可以任性!
好在罗溪女是李向的贵客,而且这些买的东西也大多数都是龙门商会下辖的商家出售的,魏征便贴着他的老脸一家家去和人家说过,这些东西的钱去李府领就好。大家都知道魏征是龙门城的县太爷,老大说话了,总要给面子的。
就这样事情解决了,罗溪女这么多人的东西一件都没有退掉,全部留了下来。罗溪女激动了,天下间原来还有这样的好人啊!
她也不顾街上有多少百姓,将东西直接交给身后的族人,一个飞扑就到了魏征身前,然后给了魏征一个大大的拥抱,还撒娇道:“你是汉人好男儿!我喜欢你!”。
惊住了!全部惊住了!当然除了罗溪族人。
山里的汉子姑娘都是好爽直接的人,对于爱恨的表达非常清晰。大胆示爱本身就是罗溪族的风俗,这在人家眼中在正常不过了。
可是这里是龙门,是传统的汉人聚居的地方。对于这样的表达方式,真真是惊掉下巴。
魏征更是无语了,他学识渊博,当然清楚有这样的风俗。可光他知道有什么用,别人都不清楚也是白瞎。
所以魏征逃一般直接掩面跑进了李府,身后的罗溪女还纳闷儿,怎么汉人的男子也这般害羞吗?不过她很喜欢,起码害羞的男子一般都是多情的人,恩,这是她不知道从哪里得出的结论。
记得最初和李向接触的时候,罗溪女就觉得李向这个汉人很好,但却没有现在这种一见钟情的感觉,现在对魏征有了这种感觉,她就不会放弃了。
接下来的事情实在可乐。魏征自从回去后,在那间病房中再也没有出门,甚至连人都不见。可外边那些弟兄们早就知道了街上发生的事情,一个个找个机会就要来说笑两句,最后还是李向替他解围的。
不过李向对于能够成全魏征和罗溪女的好事报的是积极的态度,他在去见魏征之前,已经去看望了罗溪女。
李向知道这些少数民族不需要多少客套话,直来直去是最好的交流方式。他便直接问罗溪女对魏征的印象,得出的结论差点儿惊到李向。
罗溪女觉得魏征像个真爷们儿,不但有着仪表堂堂的外表,还有着沉稳的性格和超凡的智慧,最关键的是她心里已经把魏征当成是她的男人了。
罗溪族的男子大多数都是健壮的汉子,很少有小身板儿的柔弱人。如果这样的汉子再有一个聪明的脑袋,那就会成为全族中最受欢迎的男子。现在魏征在罗溪女心中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好吧,李向本来就觉得魏征已经很不错了,哪知道在情人眼中的魏征绝对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奇男子,难怪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呢,还是那句话,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既然人家女方都没意见了,魏征就不能再矫情了。但李向还是很细心的问罗溪女,如果将来在一起了,她是不是还要带魏征回罗溪去,毕竟人家是那里的女王。
这下罗溪女犯愁了,她不稀罕什么女王的头衔,可她放不下族中的男女老少。没有她的存在,罗溪族会被当地的官府欺负死的。
和李向说出了担忧,李向直接就给她解决了,派个族人回去说一声,把全族都带到龙门来安家就好了。反正前边有了先例,李向去草原时带回来的那几个部落的族人,现在都已经在龙门落地生根了,过的比在草原上要好的多。
这下没有后顾之忧了,罗溪女很痛快的答应了李向,并且请李向当她和魏征的萨姆,就是证婚人的意思,李向也欣然应下,这才来见躲着不见人的魏征。